「经济」江西鹰潭首例全案认罪认罚涉黑案件当庭宣判,最高获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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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9月11日官方微信消息,9月11日,月湖区法院就盛等19人组织、带领、参与的一起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犯罪事实主要发生在玉江区,由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月湖区法院管辖。月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参与者被判处14年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适用认罪宽大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鹰潭市首例认罪、坦白、惩治犯罪案件。
90年代以来,余江区马泉镇渔业村委会(俗称“董家洲”)部分村民以保护渔业资源为名,成立了名为“港保队”的非法组织,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盛为首的黑社会组织,部分被告人为骨干成员,其他被告人为普通参与者。
该组织通过掌握基层政权,依靠暴力或社会上暴力的名声,在麻泉镇、余江县城、龙虎山、白塔河沿线开设赌场,干预项目,压迫群众,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采矿、聚众斗殴、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70多名受害者及其家属受到威胁和骚扰。
月湖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盛等人多次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通过威胁或恐吓勒索私有财产;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交易;随意聚集他人殴打恐吓他人;非法采矿;聚众斗殴,致使一人重伤的;开赌场牟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补贴的。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开赌场、诈骗等犯罪。考虑到被告人自愿供述和处罚等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所有被告都表示将服刑。
标题:「经济」江西鹰潭首例全案认罪认罚涉黑案件当庭宣判,最高获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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