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判了!全国罕见,这起醉驾不入刑!
本篇文章1802字,读完约5分钟
深夜,妻子突然生病晕倒。因为她住在一个偏远的村庄,救护车不能及时赶到。喝醉的丈夫陈某开车送妻子去医院治疗,被警察当场发现,后来被逮捕。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撤回了诉讼。
据悉,这是江苏首例因构成“紧急避险”而被依法撤销的“酒驾”危险驾驶案件,在国内极为罕见。
酒驾丈夫深夜送重病妻子就医
这起罕见的酒驾案件发生在2018年12月7日晚。为了庆祝妻子的生日,陈某邀请朋友吃饭,自己喝红酒。
晚上11点,陈某的妻子想上楼休息,突然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陈某立即让女儿拨打120寻求帮助。【/S2/】120回复,附近没有应急车辆,需要从其他地方调车,具体到达时间无法确定。
陈某的通话记录是120
因为情况紧急,家里人和邻居都没有驾照开车,出租车一时联系不上。陈某不得不开着自己的私家车,把妻子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急救。随后,陈某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3毫克/100毫升,远远超过了酒驾标准。
公安机关在确定相关证据后,将案件移送江阴检察院。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法院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当天晚上11点22分,陈某驾驶一辆私家车前往某路段时,被监控探头抓获。
法院:如果构成紧急避险,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指控没有异议。他和辩护人认为这个案子是有原因的。他开车送妻子就医,因为妻子晕倒,120救护车无法及时赶到;事发时已近深夜,路上行人较少,行驶距离较近,无事故发生,社会危害较小;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悔过态度良好,无犯罪记录,请求从轻处罚。
【/s2/】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人陈某客观上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但其行为构成紧急情况,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表示,事发时,陈某意识到妻子面临生命危险,如果被迫醉酒驾车,属于必要限度内的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所有条件。其行为也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试用地点
基于这一共识,2019年底,江阴市检察院决定依法撤回对陈某的诉讼;几天后,江阴法院裁定,允许检察机关依法撤回起诉。
法官说:
为什么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财产和自己或他人的其他权利免受持续危险而损害另一个次要合法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非常严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有真正的危险;
这一定是一种持续的危险;
出于必要必须损害另一合法利益;
有风险厌恶感;
不必要的损坏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在这种情况下,陈某的妻子突然摔倒,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生命权益受到威胁,可视为真正的危险;当时,陈某所在的村子有些偏僻,医院不能及时派救护车,他周围也没有其他合法的司机。最后,酒驾是不得已而为之。
本案审判长认为“主观上,被告人酒后驾车的行为并非故意危害公共安全,而是有很好的动机使处于危险中的妻子及时得到治疗。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陈某醉酒驾驶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损害相对较小,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了应急避险的多项要求。因此,应该认为陈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交警执法的时候
“紧急避险”的认定非常谨慎
对于陈某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在日常执法中,考虑到“紧急避险”要求极高,如难以准确把握“病情程度”等因素,当地交警在执法中会非常谨慎,严格把握“紧急避险”的认定,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从宽处理。
法官反复强调,本案发生的“酒驾救人”有其罕见的特殊性。在现实中,紧急避险应结合事件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动机、行为的后果等来考虑。,而且一般应用很少。“在此,我们提醒公众,在紧急情况下,必须先遵纪守法,立即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求助。
边肖还想提醒在座的各位,酒驾和酒驾都是严重的交通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论何时何地,不要碰运气,不要酒后驾车,不要尝试自己的法律。
编辑|李杜恒峰
来源:光明。com(微信:gmw_001)综合
人民法院报,江苏高院,江阴法院,重庆交通巡警
标题:「经济」判了!全国罕见,这起醉驾不入刑!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吉林福音时报致力于让您的生活多姿多彩,为广大用户提供丰富的吉林今日头条新闻,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吉林福音时报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