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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酒后,山东博兴县女子牟伟被邵某猥亵,其丈夫郑某教训对方,造成轻伤,被拘留并赔偿19.5万元。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据公网消息,8月27日,针对媒体报道“该男子伤害猥亵妻子赔偿20万元”一事,博兴县迅速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郑某某,男,博兴县兴福镇某村村民;邵某某,男,博兴汽车配件公司工人。2019年6月20日中午,郑某某和邵某某等人聚餐喝酒,期间郑某某让妻子魏某某开车接他。吃完后,在一起骑的过程中,邵某某猥亵魏某某,郑某某殴打邵某某。停车后,郑某某把邵某某拖出车,继续打他。6月20日和29日晚,博兴县公安局秋瑾派出所两次出动警力,委托法医门诊接受伤情鉴定。法医门诊7月18日预受理,邵某某符合伤情鉴定条件后于8月1日正式受理;8月20日作出鉴定结论,确定邵某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踝关节脱位,伤情为轻伤。8月28日,邵某某因猥亵罪被公安机关拘留5天。8月30日,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在办案过程中,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情,依法作出不起诉郑的决定。经调查组和双方核实,双方对和解均无异议。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的报道,根据郑氏女儿提供的博兴县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2019年6月29日,经电话传唤,郑氏主动向博兴县公安局秋瑾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认不讳。同年9月9日,郑赔偿邵各种损失19.5万元,邵表示理解,不再追究郑的刑事责任。记者注意到,郑因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博兴县检察院认为,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已经自首。事发后,他取得了被害人(邵)的谅解,主动认罪并承认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不起诉郑。该决定于2019年10月31日签署。
8月27日,郑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父母之所以要求赔偿并得到邵的原谅,是因为他们不愿意为自己的未来留下犯罪记录。“这件事已经持续了一年多,家长都不愿意提。”郑的女儿说,在她看到湖南永州“男学生伤害男性并被拘留”的案件之前,她只在网上说过话。“因为这件事,我一直觉得很不公平。”
国家商报综合公众网,红星新闻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妻子遭猥亵,丈夫打伤对方被刑拘还赔偿19.5万元?山东博兴通报: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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