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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根据媒体报道“男子猥亵妻子赔偿20万”,博兴县迅速成立“邵某某猥亵、郑某某故意伤害案”调查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郑某某,男,博兴县兴福镇某村村民;邵某某,男,博兴汽车配件公司工人。2019年6月20日中午,郑某某和邵某某等人聚餐喝酒,期间郑某某让妻子魏某某开车接他。吃完后,在一起骑的过程中,邵某某猥亵魏某某,郑某某殴打邵某某。停车后,郑某某把邵某某拖出车,继续打他。6月20日和29日晚,博兴县公安局秋瑾派出所两次出动警力,委托法医门诊接受伤情鉴定。法医门诊7月18日预受理,邵某某符合伤情鉴定条件后于8月1日正式受理;8月20日作出鉴定结论,确定邵某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踝关节脱位,伤情为轻伤。8月28日,邵某某因猥亵罪被公安机关拘留5天。8月30日,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s2/】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情,依法作出不起诉郑的决定。
经调查组和双方核实,双方对和解均无异议。
以前报告过:
【/s2/】伤者赔偿近20万元,和解后不追究责任
这件事发生在山东滨州博兴县。根据郑的女儿提供的博兴县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2019年6月20日中午,郑、邵、刘及其夫人魏在博兴县新城一家酒店共进晚餐,期间郑、邵、刘三人共进酒。下午14点左右,魏开车把三个人送走了,其中刘坐在副驾座上,邵坐在副驾座上,郑坐在副驾座上。
博兴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车到伯承五路与新城一路交叉口时,邵在车内被魏猥亵。郑看到了,因为愤怒打了邵两巴掌,然后用左脚踢了邵的右腿。魏停下后,郑把邵从车上拉下来,踢了他的左腿一脚。经法医鉴定,邵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属轻伤。邵说,在车上,他拍了拍魏的肩膀,并建议她做了她的脸。郑扇了扇额头,踢了踢右脚踝和腹部。然后郑让魏停车把自己拖下车,刘下车后也骂了自己。
2019年6月29日,郑经电话传唤,主动向博兴县公安局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认不讳。同年9月9日,郑赔偿邵各种损失19.5万元。邵表示理解,不会追究郑的刑事责任。红星记者注意到,郑于2019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9月9日被取保候审。
博兴县检察院认为,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已经自首。事发后,他取得了被害人(邵)的谅解,主动认罪并承认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不起诉郑。该决定于2019年10月31日签署。
博兴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来源:红星新闻)
官方:调查由县委政法委领导
8月27日,郑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父母之所以要求赔偿并得到邵的原谅,是因为他们不愿意为自己的未来留下犯罪记录。“这件事已经持续了一年多,家长都不愿意提。”郑的女儿说,在她看到湖南永州“男学生伤害男性并被拘留”的案件之前,她只在网上说过话。“因为这件事,我一直觉得很不公平。”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邵是当地运输公司的一名公职人员”。郑的女儿告诉《红星报》记者,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后,“当地官员找到一名家属,说邵是当地运输公司的员工。不是公职人员;而对于邵的诽谤,公安机关也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
28日下午,红星记者致电博兴县运输集团,试图联系邵。工作人员说不认识这个人,挂了电话。派出所回应称,核实邵是否被拘留“不便透露”。
博兴县委互联网信息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县委政法委已经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新的进展将及时公布。
编辑|李杜波
来源:红星新闻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妻子遭猥亵,丈夫打伤对方被拘还要赔偿?官方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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