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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26日,在中国即将加速腾飞的关键时刻,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开放的主题下,深圳被确立为中国经济特区。

40年来,深圳诞生了一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乃至全球行业龙头企业。

在中国最著名的特区,植根于这座城市的企业和企业家,以改革开放、敢于冒险和尝试、公平和效率、宽容和多样性的独特“个性”引人入胜。本周的头条将走近这些深圳公司的董事长,倾听他们的真实声音,感受深圳的发展脉搏。

深圳改革开放40年,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也波澜壮阔了20年。

从学术界到投资界,从教师到投资人,从普通员工到集团总裁,陈伟地位的每一次变化,似乎都与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转折点息息相关。深圳东方福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福海”)董事长陈伟作为国内第一批风险投资家,既有改革开放时期年轻一代的创业热情,又有新时期的开拓精神。

回顾过去,【/s2/】陈伟坦言,虽然行业面临的障碍还很多,但深圳的创新之风已经让本土风险投资生根发芽,坚持改革开放将使中国的股权投资获得更多的机会,实现中国风险投资在不久的将来的辉煌发展。


大学教授转向投资领域

开拓本地风险资本

对陈伟来说,199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此之前,他是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系主任。之后,他的职业转向投资领域,成为中国风险投资领域的新人。

陈伟的第一站是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投”)。在那个人少钱少的时代,民营风险投资还没有发家致富,而国有风险投资依然是主流,深圳创投也不例外。

但当时深圳已经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翻滚了近20年,特别是80年代以来,特区已经出现了产业转型的提法,国内风险投资的氛围日益浓郁,等待着健全本土风险投资发展的“组装号”。

深圳“三比一补”企业的潮起潮落加速了特区产业结构的转型,特别是地方政府开始效仿深圳模式,先后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相关企业后,大量“三比一补”企业开始退出深圳。

当时深圳市政府采取“以退为进”的战略发展高科技产业。虽然这在当时是一个探索阶段,但陈伟告诉《国家商报》,正是深圳的“敢为天下先”,让今天的特区与众不同,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2009-2019年中国股票投资市场早期/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图片来源:Zero2IPO研究中心


实践证明,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深圳第一支柱产业。即使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深圳的高科技产品产值仍达到8711亿元,而在1991年,这个数字仅为22.9亿元。数据显示,深圳在20年前就摆脱了对低成本产业的依赖,成功转型为高附加值产业。同时,随着金融工具和政策的完善,当代深圳已经走上了以科技和金融为代表的自主创新之路。

「经济」深圳40年•财经40人

据陈伟回忆,深圳在20年前成立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交会,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创新、创业和风险投资体系,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并成立了以深圳高新投资、中小企业投资和深圳创投为首的一大批风险投资管理和服务机构。

这使得深圳完善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风险投资体系,也为国际国内企业家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s2/】此后,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开始繁荣,各种投资机构开始融入国民经济体系,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金融促科技,科技带动产业”的投资驱动新模式。


欢迎来到深圳创投的风险投资转折点

【/s2/】“天赋企业权利”的初衷再现

新工作刚开始,陈伟不是投资专家。虽然后来他成为了深圳创投的总裁,但据他回忆,1999年深圳创投成立的时候,大部分中国人都不知道什么是风险投资。因此,业内人士不仅要积极“充值”自己的投资素养,还要探索适合本土风险投资发展的规则和政策。

深圳创投属于国企,但在陈伟的印象中,这个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足够高。甚至在他刚入职的时候,公司就允许员工投资项目,允许业务人员获得项目收益分成,允许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即使是现在,许多地方政府也不能按照国有基金的市场化机制来管理和激励投资团队。

这也使得深圳创投从一开始就成为国内创投行业的“标杆”。早期全国有100多家投资机构,累计管理规模只有200亿元,其中深圳创投管理7亿元。【/s2/】但当时的配套政策并不到位,尤其是在项目退出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方面,整个风险投资行业并不具备市场化的盈利效果。

一方面,启动a股全流通改革的方案在当时已经探索了很久,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对于上市前参与投资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来说,投资容易,退出难。另一方面,当时实施的旧公司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剩余的50%无法获得投资,企业的资本利用受到限制,财富积累的效率明显不足。再加上频繁的ipo停牌,风险投资的发展举步维艰。

「经济」深圳40年•财经40人


2009-2019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投资状况

图片来源:Zero2IPO研究中心


转机发生在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允许非流通股上市交易;随后,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可以超过50%。此后,股权流动和退出的大门打开了,风险投资机构看到了退出的机会。

【/s2/】事实上,股权流动一直被陈伟视为“自然企业权利”。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流动不再受到限制,避免了人类对资本市场的过度干预。但投资机构的管理不能完全按照“股权分置”的思路来做。当时是深圳创投总裁,开始寻求转型。

据陈伟回忆,当时所有的创投机构都是采用公司投资的方式,包括深圳创投,都是直接投入股权(注册资本)。这种模式的缺点是投资决策、激励机制、资金使用的话语权往往掌握在贡献最大的最大股东手中。如果大股东缺乏投资经验和专业背景,不利于专业和市场化的投资管理。

后来,随着2006年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在中国设立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可能。同时,《风险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也相继出台,再次为风险投资提供了制度保障。陈伟当时看到了风险投资未来的希望,于是在2007年离开深圳创投,创办了东方福海。


创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本地风险资本模式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

然而,在创业初期,当地机构设立和管理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几乎没有先例。陈伟和他的团队只能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有限合伙制度下,合伙人分为两类: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前者仅对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后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一制度在当时的投资领域只停留在理论阶段,但首先要做的是将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陈伟坦言,更不要说如何取得lp的信任,就连市场上也没有一个完整的有限合伙协议模式,连当时的律师都写不出来。


2009-2019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的资本管理

图片来源:Zero2IPO研究中心


但是,【/s2/】东方福海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结构,并在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收益分配模式等方面制定了规则,形成了我国早期最具借鉴和促进作用的有限合伙协议模式。

其中,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方面,考虑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能力取决于基金经理的能力和业绩,通常会给予基金经理较高的管理红利作为激励,这种红利的比例通常可以达到收益的20%。

此外,基金经理是该模式下唯一的普通合伙人,享有完全的管理权。这种机制可以极大地促进基金经理发挥其才能,摆脱有限合伙人作为投资者对投资决策的干预;基金管理人每年收取有限合伙人1%至2.5%的管理费,保证其日常支出和运营,实现基金管理人在没有投资人干预的情况下自由调度可支配资金。

创新型有限合伙制度在东方福海创办初期受到广泛关注。一期发起的基金总认购规模计划为9亿元,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有限合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尽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lp的最终投资规模在当时高达3亿元。陈伟表示,在公司没有业绩的情况下,投资者不容易信任公司。


流动性全面提升

然而,筹资困难和高税收负担仍然制约着该行业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有限合伙制度已经成为投资机构参与股权投资的主要方式,各类pe和vc在ipo企业中的渗透率已经超过一半。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成就显著。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板实施、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和新三板转让制度实施后,资本市场流动性得到全面改善。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陈豪看来,制约行业发展的两个关键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一是融资难,行业长期面临长期资金对接不畅、资金短投资长的巨大挑战;另一个是高税收负担继续挫伤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

首先,在融资层面,政策上长期资本进入还有障碍。以银行资本为例,去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新规定》)发布后,私募参与银行理财业务。

不过相对来说,银行还是有很多钱是不能投资私募的。陈伟表示,我行理财资本投资周期不长,参与合作的理财产品需要一一对应,相关资金无法作为中长期投资进入股权投资领域,期限错配的限制尚未实际放开。

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急需长期资本。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注重轻资产,固定资产比重小,无形资产比重高。他们专注科研,需要中长期资金加持。保险基金的投资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主要是短期和低风险投资,但风险投资是5到8年的中长期和高风险投资,所以不匹配。

社保基金方面,很难形成可持续的投资趋势。另外,地方养老金不允许投资,所以目前进入股权投资领域的资金规模相当有限。陈伟表示,行业面临的筹资问题仍难以解决,应鼓励更多政策调整。

还有一点就是税负高。目前,各国普遍对资本收益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长期投资。特别是作为投资主体的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不占用太多社会资源,lp不参与日常实际管理。参照发达经济体的先进经验,它们应该为此类基金提供税收优惠,并鼓励长期投资。“但现实中,国内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仍应作为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累进纳税,税率应定在5%至35%之间。而在征收管理机制上,往往导致项目虽已退出,但在成本未收回的情况下,基金仍要交税,进一步挫伤了基金投资者的出资意愿,”陈伟表示。

「经济」深圳40年•财经40人

关于解决这些问题,陈伟表示,特区有立法权,可以通过特区立法对行业税费进行优惠调整,鼓励行业发展。“如果该行业继续保持高税收负担,lp的出资意愿也将受到抑制,这将不利于改善目前筹资困难的局面。”最后,他强调创业、创新和风险资本不可或缺。如果投资不顺利,将很难鼓励创业创新,这也将影响整个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经济」深圳40年•财经40人

记者:任飞

编辑:何建玲

愿景:邹丽

排版:何建玲陈妍希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深圳40年•财经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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