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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官方消息,8月26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杨佳等10人涉嫌黑案,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等11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佳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两年零六个月,并被判处相应的财产刑;被告人犯罪所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恢复原状。
图片来源: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杨佳,四川省旺苍县人。90年代以来,通过骗取国家保险金、串通拍卖低价收购破产企业资产、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国家资金等方式,逐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
杨佳为了获得更高的回报,非法借钱给外界,收取高额利息。从2014年开始,他招募张琦、赞贾冰等人为他讨债,妻子李冯管理账目和公司资产,逐步形成以杨佳为组织者和领导者,张琦、李冯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组织。
该组织在当地进行了许多违法犯罪活动,如强行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欺诈等。,对当地民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胁迫和威慑,致使十余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敢报案或起诉。大量的非法集资活动使杨佳获得了超过2亿元的巨额非法利益,其中大部分被妻子占用,一部分用于贿赂旺苍县领导干部寻求非法保护,一部分用于支持组织成员。通过“黑”、“官”、“商”的相互勾结,组织将长期持续壮大,危害一方。
经审理,法院认为,以被告人杨佳为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结构稳定,层次分明,纪律严明,通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做错事,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和悔改表现,本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涉案黑财产超过2亿元。苍溪法院以“破钱破血”为工作重点。执行部门提前介入,逐一核对核实了转移财产线索,并通过“总对总”网络对系统及周边城市实施了检查控制。对被告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进一步的清查和控制,累计核实债权近9100万元,债务9700多万元;在公安移交财产线索的基础上,增加银行存款1100多万元,上市公司股份1.33万股,国有土地近1.4万平方米,地下车库1个;运营中总资产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两家企业申请并移交代管,防范业务风险和资产损失,为下一步合法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四川苍溪10人涉黑案一审:主犯杨佳涉黑财产超2亿,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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