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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披露了一起“买官被骗”受贿案的细节。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秦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去年底,市内某公司负责人石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两人的关系应该是从世茂为秦艾国两次官购买单开始的。
“秦利用手中的权力,让世茂垄断了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并从中牟取暴利。”2017年10月20日,金州市委第三检查组接到群众举报秦与石谋勾结的线索后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立即展开调查。
据悉,2005年8月,担任某高中校长近十年的秦升任金州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直“奋斗”的目标就是局长。2011年,秦艾国抑制不住内心对权力的渴望。为了成为一个“正面”的导演,他让世茂出资给中间人张办理此事,说“等他当了导演就还”,并承诺给世茂更多的项目作为交换。
两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一拍即合。世茂照顾秦将市教育局的项目承包给他经营的两家公司,于是投资140万元经营该项目。但是,张拿到钱以后,就把钱都用来做生意了。秦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升职成了一个美好的梦。
事情不会就此结束。调查组发现,当金州教育局局长秦即将退休时,再次指示世茂帮他谋求升迁。2016年,经秦同意,世茂再次帮助秦谋求董事职位,向个体商人蔡出资50万元,并委托他人通过蔡处理此事。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秦还是没能如愿以偿,直到被查处,两次被骗“买官”。
世茂升任秦一职,两次发钱共计190万元。秦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石谋中标金州地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使其非法获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法院认为,秦指使他人支付相应款项办理职务晋升,行为属于变相贿赂。秦倒台后,金州市纪委监察局以此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市教育局党组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以此为警示开展对比检查。针对出现的风险漏洞,围绕权力运行、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并完善了《决策规则和党组织会议工作规则》体系,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副局长想当“正”局长,两次“买官”被骗细节曝光:花去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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