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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官方微博8月19日发布的公告,反映了我校教师郭艳女(论文署名为非杭州师范大学)发表的文章《绍兴师堂园林研究——以阳山石佛寺为例》中的抄袭现象。经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调查,认为相关情况基本属实,其行为违反学术道德。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艳女纪律处分,调离教研岗位;取消职称晋升资格和各类评审资格3年;同时要求上级撤销郭艳女高层次人才资格。
学校将从中吸取教训,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活动。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官方通报!杭州师范大学教师郭彦努论文存在抄袭,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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