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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18日消息,天津市纪委称,天津市宁河区原副书记、区长张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自首。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张伟简历:

张伟,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天津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5.09—1989.07:天津体育学院;

1989.07—1991.10天津石化一中教师;

1991.10—1995.11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招待所职员;

1995.11—1998.10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招待所人民保险科科长(副科级);

1998.10—2001.10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党委委员;

2001.10—2006.01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政府副镇长;

2006.01—2009.01天津市津南区格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01—2009.03天津市津南区新庄镇党委书记;

2009.03—2010.02天津市津南区新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

2010.02—2011.06天津市津南区格古镇党委书记;

2011.06—2011.11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圪针镇党委书记;

2011.11—2011.12天津津南区委常委、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兼);

2011.12—2012.01天津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兼);

2012.01—2016.01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行政硕士,获得工商管理行政硕士学位)

2016.01—2016.04天津援疆干部领导、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沿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委书记;

2016.04-2018.04天津援疆干部组长,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沿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区委副书记;

2018.04—2018.05天津宁河区委副书记;

2018.05—2020.08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委书记;

2020年8月被免职。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天津市宁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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