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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关于作出错误更正裁定有关情况的通知》,称“经调查,我院于2020年5月20日受理(2020)鲁0211民初8429号合同纠纷一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本案判决的理由和依据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判决书正文是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s2/】是判决结果中的错误,不是文书错误,办案人员作出更正裁定改变判决结果显然不合适[/s2/】。现在原告已经表示将提起上诉”。

「经济」青岛黄岛区法院回应错误“补正裁定”:不属笔误,将严肃追究相关人

黄岛区法院认为,办案人员未能准确适用纠正裁定,导致严重错误。【/s2/】办案人员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办案责任[/s2/】。感谢广大网友和媒体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院将引以为戒,加强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权力的运行,不断提高法律适用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青岛黄岛区法院回应错误“补正裁定”:不属笔误,将严肃追究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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