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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曝光一个重磅大案!不到半年,同一家银行被同一个人诈骗三次,总金额1.13亿元。事发后,被缅甸当地警方逮捕。
日前,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裁定,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在苏州白马商贸城建设中,被告人周实际控制了苏州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奥特莱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东台一龙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等公司,采取虚构贸易背景、签订虚假合同、编造贷款理由等方式,先后从安徽省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入股,
根据刑事判决,周,男,1966年1月5日出生于浙江省文成县,是苏州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州奥特莱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东台一龙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苏州市白马商贸城建设期间,周以虚假交易背景、签订虚假合同、编造贷款理由等方式,先后向安徽省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共计1.13亿元。
具体事实如下:
2013年9月11日,被告周以苏州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编造行业背景,编造借款理由,利用公司与苏州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虚假装修合同,编造白马商城20 #楼室内外装修合同,并向银行部提供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财务交易等借款申请材料。以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白马商城20号楼房产为抵押,【/s2/】向苏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8000万元,后将贷款逾期。
2013年12月23日,周以实际控制的奥特莱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与苏州白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马建筑公司)签订虚假装修合同,并向银行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财务交易及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抵押白马商城1 #、4 #、8 #楼三层房产,向苏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4年1月21日,被告周以苏州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编造行业背景、编造贷款理由,与东台大云发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台一龙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商品购销价格2300万元,向银行部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会计交易等贷款申请材料,并将白马商城2 #楼三层房产抵押。
根据刑事判决,贷款逾期后,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于2016年5月26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就部分逾期贷款向苏州市墉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8月2日,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苏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案。当日,分行对涉嫌合同诈骗的周立案侦查。
2018年9月5日,周被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逮捕,后移交云南省西双版纳公安局。2018年9月10日,周因涉嫌骗取贷款被苏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鉴于上述犯罪事实,一审法院认为,周以苏州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从安徽省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诈骗贷款共计1.13亿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周在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骗取银行贷款的事实,其对自己行为性质的抗辩并不影响对供述情节的认定,因此依法从轻处罚。周犯有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鉴于一审法院认定贷款诈骗犯周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徽省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共计1.13亿元,不予受理。
周以无虚构事实、无欺诈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三次贷款办理程序合法、贷款银行已审查为由提起上诉,并未主张追究借款人挪用贷款、改变贷款用途的违约责任。而且在立案前,他在没有给苏州农村商业银行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还清了全部贷款,没有利用贷款从事违法活动和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请求二审法院变更无罪判决。
根据刑事判决,安徽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周以苏州白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奥特莱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三次从安徽省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骗取贷款1.13亿元,虽未给贷款发放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但其多次骗取贷款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周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原审判决认定周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周的上诉理由及相关辩护意见站不住脚,本院不予受理。
据公开信息,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4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批准,在原苏州市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改制为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6.02亿元,下设12个职能部门,辖58个营业网点,在职职工584人,离退休职工61人。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震惊!男子仅初中文化,5个月内却3次骗取银行贷款1.13亿,案发后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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