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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8月14日凌晨,广东省卫健委通报,汕尾陆丰市罗湖水贝博克斯马现盛超市一名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炎患者,也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担忧。

今天网上传出“东莞市茶山镇某企业确诊新冠肺炎一例”的消息,经茶山镇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为假!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虚假信息发布者进行调查处理。

提醒大家自觉抵制虚假信息,不相信谣言,不传递谣言,共同维护好网络秩序。

提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报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掷假爆炸物、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威胁放火、爆炸或者投掷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

现行《刑法》第291条增加《刑法修正案(九)》: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报而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官方辟谣!“东莞市茶山镇一企业确诊一例新冠”为不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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