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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原市委书记傅铁钢受贿、滥用职权案。
【/s2/】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S2/】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傅铁钢利用职务便利,担任呼伦贝尔市(今呼伦贝尔市)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市长、通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索取并收受55名行贿人共计人民币3084万元、美元13万元、欧元14万元、港币10万元的财物,【/s2/】并在商业项目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
2007年至2010年,被告人傅铁钢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违反国家规定,不当行使职权,返还相关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11万元以上。
图片来源: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傅铁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被告人傅铁钢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并承认了处罚。
审判结束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对其做出判决。
图片来源: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s2/】2019年10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S2/】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原市委书记傅铁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调查。
【/s2/】2020年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S2/】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原市委书记傅铁钢被开除党籍。经过调查,傅铁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不惜违背党性原则谋取私利,直面组织审查;违反规定为儿子安排工作,并默许吃空的工资;违反规定收受礼品、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在国外赌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工作调整和晋升、企业管理、工程承包等方面收受财物;滥用职权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
傅铁钢简历
傅铁钢,男,汉族,1953年4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讷河市人,大学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2月至1974年5月,黑龙江省莫里达瓦旗工人、车间主任、厂团支部书记
1974年5月至1977年3月,黑龙江省莫里达瓦旗宣传部长、团委副书记
1977年3月至1980年2月,在黑龙江大学中文系学习汉语言文学
1980年2月至198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莫里达瓦旗委员会组织部干部
1980年11月至198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组织部部长、干部处处长
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1990年9月至199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
(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学习党政管理)
1993年11月至1997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委员会书记
(1996年10月至1998年4月,吉林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研究生班学习)
1997年5月至199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长
1999年8月至200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员会常委、组织部长
2000年3月至200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团委委员、组织部长
2000年6月至2002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2年2月至200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委书记
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员会巡视员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员会工作(主任级待遇)
2016年12月退休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退休2年多后落马!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审:被控收受超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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