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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国家纪委网站消息,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原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吴丧失了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没有落实检查和整改要求;对党不忠、不诚实,对抗组织审查;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务的;违纪违规、执法违规、收受礼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办理取保候审、工程资金结算、干部调动工作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的。
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构成严重失职,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后她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开除吴的党籍;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撤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吴简历
吴,女,汉族,1965年4月生,河南商丘人,硕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3月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研究室副主任。2004年7月,任自治区党委防治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2007年7月,任自治区党委预防办公室秘书处。2010年12月任自治区外办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外办纪检组长。2014年10月,任乌海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2019年1月10月,免去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职务。他是自治区第十届党代会代表、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乌海市第七届党代会代表(已终止)、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终止)。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严重违纪违法!内蒙古乌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凤梅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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