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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买12套房!乍一看,我还以为是“土豪”操作的。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在短短8个月内,浙江省衢州市34岁男子周非法购买12套房产用于还贷,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抵押。现金支出...
据悉,周目前负债约600万元。但他和妻子的年收入总额只有23万元,声称“为了还债,不得不走上不归路”。
据中新社官方微博消息,7月30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责令被告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浙江法制报》报道称,周是衢州人,平时有个爱好就是玩赌博机和炒股。为此,周不仅花光了他所有的房贷,还欠了高利贷,总计600多万元。
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周,利用二手房市场的漏洞耍了一个小聪明。通过套现前一套房子的按揭贷款和支付下一套房子的首付,买了10多套房子,有些是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的,有些是别人持有的。
“房子的上涨周期大概是2年。我想手里留着8到10套房子,延长债务周期,支持房子涨价,然后把债务卖掉。”按照周的假设,每套房子的房贷大于下一套房子的首付,首付付清后,剩下的钱可以用于周转。
然而,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并没有奏效...
“周买房的时候,几乎找了个贷款中介,不仅要交代理费,还要交高额贷款利息。”法官认为,周最后一笔按揭贷款的钱,除了下一套房子的首付外,大部分用于偿还高利贷和代理费,几乎没有剩余的钱来偿还购房款。
据悉,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周以上述方式连续购买12套房屋,共诈骗1171万元。周被捕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认罪并认罪接受处罚。检察机关随后提出了12年零6个月监禁和罚款的量刑建议。
但是,当庭公开审理此案时,周突然提出,在没有看清楚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处刑书,并表示悔过。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依法增加2年刑期的量刑建议。据中国新闻社报道,法院以欺诈罪判处周14年6个月监禁,罚款200万元,并责令被告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考虑到相关情况,我们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连“买”12套房,诈骗1171万!“炒房”男子终被判:有期徒刑1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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