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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消息,香港警方29日表示,昨日下午在屯门、沙田等区采取行动,逮捕了3男1女,年龄在16至21岁之间,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这是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警方首次主动逮捕涉嫌违反该法的人。

来源:香港警方脸书实时截图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部高级警司李贵华表示,29日下午,他在屯门、沙田等区采取行动,拘捕三男一女,年龄介乎16至21岁,涉嫌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条。据李贵华介绍,调查显示,近日,一帮人在网上公布了一个鼓吹“台独”的组织。这个组织有自己的纲领,包括宣称建立“香港共和国”,不设底线的战斗,意思是联合“无党派人士”采取行动。除了节目,还有宣言煽动其他人加入。

「经济」首次主动出击!香港警方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三男一女

李贵华说,有关团体的评论是在《香港国家安全法》生效后发表的,他强调《香港国家安全法》没有追溯期。根据普通法原则,发表声明是煽动行为。他还说,这次行动与其他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缴获的展品,包括电话、电脑和文件,仍在整理中。

第20条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下列旨在分裂国家和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之一,无论是否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均属犯罪: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二)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的法律地位;

(三)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地区移交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条煽动、协助、教唆或者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商报中央电视台综合新闻,公共信息)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首次主动出击!香港警方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三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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