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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7月27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的最新数据,【/s2/】当天越南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1例,全部来自中国中部的岘港市[/s2/】。截至当地时间27日18时,越南确诊病例431例,其中治愈365例,无死亡病例。11例新确诊病例均来自岘港市,包括7名住院患者和4名医务人员,均在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宣布,【/s2/】岘港将从28日00: 00起实行至少14天的社会隔离。人们在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戴口罩。从岘港到其他地方旅行的人需要进行SARS-CoV-2检测。当地游客和非必要的商业活动暂停。阮春福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岘港做好病毒检测、患者治疗、联系人追踪、移民管理等工作。
27日,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通报了当地疫情及最新疫情防控措施,【/s2/】提醒领事区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及使领馆相关通知,了解并遵守越南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总领事馆提醒大家避免去人多的地方,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尤其是不要去病人活动区。如果中国公民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他们应立即就医,如果被诊断、怀疑或隔离,应联系大使馆或领事馆。
全文如下:
越南卫生部网站显示,7月27日零时至18时,岘港市新增确诊病例11例,其中岘港医院住院患者7例,医务人员4名,目前均在岘港医院隔离治疗。
7月27日上午,越南总理阮春福在新冠肺炎主持召开政府防治肺炎会议,要求岘港市政府按照新冠肺炎全国防治肺炎指导委员会的总体要求,制定当地的防疫措施,防止疫情向其他地区蔓延。当天下午,岘港外事办公室向我馆通报了当地最新的防疫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7月28日00: 00起15日内,在岘港市海州、清溪、山茶花、五星、金里、马莲等县实行社会隔离,并执行16/CT-TT 3月31日政府总理批示。
1.家庭、住宅区、作坊、县城之间的隔离;工厂工人保持安全间隔,戴口罩,消毒。
2.除了购买食品、食品、药品、急救、去工厂和必要的服务行业工作等紧急情况外,人们不会在家里外出。严格保持至少2米的社交距离。除工厂、学校、医院外,公共场所不得超过2人聚集。
3.暂停各种运输服务:
(1)暂停岘港固定客运线路。
(2)暂停在岘港的出租车、包车、游览车、电动观光车、水路运输、客运等经营活动。
(3)岘港跨省联运公交车停运。
除公务和运输粮食、食品和日用品、运输企业职工和专家、运输生产资料等外。
4.批准的业务活动:
(一)医疗、药品和医用材料销售、燃料、银行、邮政通信、公证、供水供电、工业生产。
(2)市场、超市、商业中心、杂货店、便利店只允许出售粮食和食品。
(三)允许提供加工食品,集体食堂可以经营但必须具备防疫条件,保证食品安全;餐饮网点只提供网购或外卖,以保证符合防疫要求。
5、群众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开展医疗申报,企业、工厂、百货商店、市场和服务机构负责工作场所的防疫工作,保护职工健康。
6、特殊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自28日零时起直至另行通知,关闭三家医院,即岘港c医院(BNHVIN C à NNG)、岘港医院(bnhvin ch hnh NH vàPHC hihng thàNH phànng)和广忠路、hải phng路和Ngch Khi Mi路
三、在岘港市和容县实行社会隔离,按照2020年4月24日总理19号批示和2020年7月25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4869号公文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详见7月26日我馆领事提醒)。
四、采取适当措施,开展大规模抽样检测。
5.离开岘港需要提前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和目的地政府进行医疗申报。
6.违反社会隔离规定,影响新冠肺炎肺炎防治的,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岘港公安部门将继续上门调查,确定该市非法移民名单。
【/s2/】驻岘港总领事馆提醒领事区的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使领馆的相关通知,了解并遵守越南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流动性,尤其是不要前往患者活动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就医。被确诊、疑似或隔离的中国公民应及时与越南使领馆联系。
越南紧急号码:0084-115;
外交部全球保险与服务紧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国家商报综合新华社和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越南岘港单日新增确诊病例11例!中国驻岘港总领馆发紧急通知,提醒
地址:http://www.jxjgzhdj.cn/caijing/16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