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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口市住宅商品房管理办法(草案)》已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对以房换房采取了“一户一限,一套一限”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三类海口居民和七类引进人才可购买一套。以房换房主要是100平米以内,最多不超过120平米。

草案还对海口市的住房供应和价格提出了相关要求。

根据《草案》,海口市保障性商品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限制流通、公开公平的原则。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发展、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工业园区,根据海口市经济发展现状、产业政策和住房型商品房需求,组织编制海口市住房型商品房年度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济」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这几类人群符合申购条件,一个

在住房统筹方面,纳入海口市住房型商品房总体管理范围的住房包括:根据海口市住房型商品房建设规划,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住房型商品房用地。,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型商品房;根据全市住房保障需求和住房建设规划,经市政府同意,企业使用已提供的住房型商品房建设未使用的存量商品房用地或存量商品房改造;其他按规定纳入政府管理的房型商品房。

「经济」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这几类人群符合申购条件,一个

从面积、房价、朝向来看,房型商品房的单体建筑面积主要在100平方米以内,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住宅型商品房应当以预制建筑的形式进行全面改造和建设。具体建设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海口市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建设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成本、投资利息、税费等)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类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的房价收入比和市场价格,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上市用地。在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销售价格应明显低于同区域市场平均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提出,新建住房型商品房的新出让土地应当在现房中出售,并遵循现行的房屋买卖法律法规。

房型商品房配售实行“一户一限,一套一限”。申请家庭成员已购买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相关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得申请购买住宅商品房。对于已经享受住房补贴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购买住房型商品房,但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停止享受住房补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济」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这几类人群符合申购条件,一个

在购买对象和条件方面,《草案》提出,住房型商品房应面向本市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才,具体包括:

(一)在本市城镇就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型商品房。

1、2020年4月28日已在本市登记,家庭成员在本省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或者在本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以后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缴纳税费和社保36个月以上(含),居住540天以上(含),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或者在本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的。

3.未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税费和社保60个月以上(含),居住900天以上(含),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二)在本市城镇工作的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式商品房。

1.取得本市户籍,缴纳税费和社保24个月以上(含),居住360天以上(含),家庭成员在本省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或者在本省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家庭的。

2.未取得本市户籍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缴纳税费和社保36个月以上(含),实际居住540天以上(含),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3.从省外整体迁入海南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缴纳税费和社保满12个月(含)以上,实际居住满180天(含)以上,家庭成员在省内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或在省内城镇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职工。

4.经认定的综合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人才引进标准,在本市缴纳税费和社保满12个月(含)以上,实际居住满180天(含)以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5.被认定为地区总部、高成长性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投资项目的员工,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本人在本市缴纳税费和社保满12个月(含)以上,实际居住满180天(含)以上,家庭成员不在本省城镇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灵活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就业3年以上,服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税费和社保12个月以上,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含)的,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7.公开招聘、调动、调入本市公务员(含中央在琼单位和省直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进入本市事业单位(含中央在琼单位和省直单位)和法定机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缴纳税费和社保12个月以上(含),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含),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

本条所称实际居住时间,按应纳税额和社保时间的一半计算。2020年4月28日前,纳税和社保时间达到要求的,不再核实实际居住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核实2020年4月28日以后的纳税和社保时间对应的实际居住时间。

本条所称房屋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征收安置用房等。,包括二手房和过户房。

值得一提的是,购买房型商品房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如果未成年子女被列为共同申请人,当他们达到规定的年龄或作为单身居民在本市申请住房时,他们将不会受到影响而独自组建家庭。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住房型商品房。

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人;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二等功及以上的士兵转岗;居住房屋已被认定为危房,应当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或者属于特殊照顾对象的;其他按照规定可以优先安排住房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住房型商品房。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这几类人群符合申购条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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