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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明确,驾驶和乘坐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
根据无锡发布的消息,无锡市人民政府于7月24日发布了《关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帽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2020年8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江阴、宜兴)驾驶、骑电动自行车,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违反本通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江苏省上述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乘客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今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发起“一盔一带”运动,其中“一盔”指骑摩托车、电动车戴头盔,否则将被罚款或警告;“一带”是指驾驶机动车时系安全带。都是为了交通安全。
此外,一些已经实施强制佩戴头盔的城市也在近期加强相关执法手段。
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记者从南京市交管局获悉,南京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了基于rfid射频技术的电子捕获系统,将捕获电动汽车的违法行为,包括电动汽车闯红灯、逆行、骑车人不戴头盔等。
全国商报全面无锡发布,荔枝新闻等。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无锡明确:8月1日起驾乘电动车须佩戴头盔,违者最高或被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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