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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出版”微信7月23日上午消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中提到,商品房项目向本市无房户提供每批不低于30%的住房。
《完善住房限制政策》中提到,夫妻一方离婚的,自离婚之日起2年内任何一方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住房单元数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刚性需求,规范行业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土地市场监管
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急需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严格执行“限定房价、竞争性地价”的出让模式,完善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地区住宅用地登记单位资格筛选机制。
2。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优先保障本市无房户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房项目每批向本市无房户提供不低于30%的住房。
3。完善限购政策
夫妻一方离婚的,任何一方在离婚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房屋数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
4。加强热门房地产的销售管理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预期购买人数多的热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销售计划,并严格按照审计公示计划开始销售。选房结果当场公示,确保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产公示同步。
5。规范新建商品房装修行为
为促进装修质量的提高,落实绿色、节能、环保要求,优化新建商品房装修管理,完善住宅装修评估机制,确保装修标准与价格一致,实行全装修升级装修模式,支持多样化住宅需求。
6。提高存量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公布真实、全面、准确的存量房屋信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并立即提交交易信息。无故不报、不报、隐瞒或拖延报告的,记录为不良信息,纳入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暂停网上签约资格。
7。维护诚实规范的市场秩序
采购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采购资格或者伪造采购证书、资金证明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被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调查应当予以曝光,并纳入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银行工作人员涉嫌欺诈的,由金融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氛围
住房传媒行业要加强自律,准确客观地反映房地产市场。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严重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引导土地上市和房屋销售,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公安局
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重磅!南京发布楼市新政:30%商品房源供给刚需家庭,离异2年内买房
地址:http://www.jxjgzhdj.cn/caijing/16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