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44字,读完约3分钟
根据交通运输部7月15日的官方微信号,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7号令,以下简称《客运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指出,《客运条例》的修改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的要求,调整了客运许可级别。同时,根据“配送服务”的改革精神,减少了许可管理项目,增加了规范定制客运发展和加强安全监管的内容。
首先,优化客运许可。
取消牌照条件中的载客人数,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客车型号;
将“通行路线”由许可项改为备案项,放开每日班次上限,允许在不低于车型级别的前提下调配车辆,放开经营者自主权;
将“客运线路运营和特许客运许可原则上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实施”调整为“客运线路运营可以通过服务质量招标实施”。
二.简化客运经营许可材料。
明确客运站经营许可实行通知承诺制,简化对口申请手续,缩短许可时限,降低企业机构交易成本;
对于可以通过部门共享和内部核实获得的信息以及与章程无直接关系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并将客运营业执照中的站点平面图和聘用驾驶员调整为承诺制,方便对方;
加强承诺的检查和非法处置,确保承诺落实到位。
三.增强运营商的自主性。
允许客运班车在始发地和目的地下车,沿途停靠城市,方便旅客出行;
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拓展旅游配送、邮政、物流等功能,充分利用客运站资源;
调整省内包车强制分类管理制度,授权省交通部门确定省内包车客运是否细分为城际、县际、县内管理;
允许包车客运向后兼容运营,即跨省、跨市、跨县包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分别在省、市、县运营包车客运服务;
适度提高客运包车数量,切实实现“管放结合”。
四.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取消现行《客运条例》中不符合客运许可条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母公司许可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制度,优先许可客运经营者继续经营;
进一步明确客运线路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依法重新申请许可。
V .规范定制化客运服务。
明确必须取得班线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定制客运,经批准的定制客运车辆数量在7辆以上;
在出发时间、上下客地点等方面给予定制客车更大的灵活性。;
加大对从事定制服务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和网络平台的义务和监管要求。
VI .促进农村客运发展。
明确农村客运的公益性属性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要求;
对农村客运做出特殊规定,明确农村客运线路中途停靠的客运站可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如果农村的一端没有客运站,就没有必要在车站停下来启动火车。
VII .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鉴于800公里以上客运线路运输距离长、运营时间长、路况复杂,容易发生较多的安全生产事故,因此要求在接入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针对行李厢货物装载的高风险和高隐患,明确货物安检要求和装载规范,提高客车装载安全监管水平;
增加出发前安全通知、行李物品安检、包车运输时限等措施和要求。确保安全操作。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新客规出台!来看看都有哪些重要变化
地址:http://www.jxjgzhdj.cn/caijing/17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