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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袁富春爆料,被撤换教师26年。袁富春说,1982年大学失败后,他被利津县新建村的干部说服留下来当老师。教了12年书,1994年被小学校长口头告知被录用,被辞退,然后和老婆孩子出去谋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当年的就业档案,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取代,然后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

7月6日下午,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调查组公布了以下调查结果:

袁富春反映的问题说明

近日,袁富春通过新浪微博发布博文,质疑26年前在选聘民办教师过程中被冒名顶替。发现民意后,利津县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和陈庄镇党委政府组成的调查组。经调查,袁富春系陈庄镇(原利津县福沃乡新建村)人,利津县福沃乡爱国联盟小学私教。针对他反映的问题,他做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现作如下说明:

「经济」山东利津县发布调查结果:袁福春不存在被“冒名顶替”

1 .关于就业和“冒名顶替”问题的思考。1994年在乡镇进行了文职教师选拔,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元福窝乡选聘最低分125.72分,袁富春综合分124.03分,未达到选聘分(原文件为证)。

当时元福窝乡招了25个人,袁富春排倒数23,不存在“冒领”的问题。

2.关于就业再就业的问题。根据莉法〔1994〕32号、33号文件精神,“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上级编制要求,实行定编定岗,择优选聘教职工”。

当时在元福窝乡的评选过程中,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文件出现了失误,以学区为单位进行评选。经县教委纠正,全乡为单位评选,学区评选无效。学区选的原始材料已经被全乡选的材料更正了。现在袁富春的《爱国学区聘用教师名单》被学区选为无效材料。

3.反映被利津县教育局拘留的问题。袁富春拒不承认被免职,多年来多次前往各级及有关部门上访投诉,扰乱办公秩序。特别是2012年1月31日与他人一起闯入中央国家机关,造成不良影响。2012年2月被利津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不是教育局拘留。

4.关于就业后继续教学到11月份的思考。

经调查,1994年秋初,福沃乡被辞退的文职教师向县教委举报了福沃乡的错误做法。根据立发[1994]32号、33号文件精神,县教委责成福窝乡党委、政府纠正以学区为单位选聘的做法,实行全乡统一选聘。原爱国学区袁富春等三人因分数低被录用,袁富春继续在学校任教不到一个月

5.关于环卫工人的地位。袁富春说,他现在是环卫工人。据了解,袁富春在东营港注册成立了东营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承接相关企业的保洁业务。袁富春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利津县调查组

2020年7月6日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山东利津县发布调查结果:袁福春不存在被“冒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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