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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交部网站6月30日消息,外交部发言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香港国家安全法》发表讲话。
以下是对话的全文: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香港联络处分别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发表声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香港国家安全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颁布实施。这是香港恢复秩序、混乱和管治的基本政策,也是实践“一国两制”的里程碑事件。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证香港的长期稳定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的稳定和深远,它充分体现了香港同胞的意愿。
香港《国家安全法》充分考虑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对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维护了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法秩序,突出了“一国两制”的内在要求。法律规定了四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惩罚极少数,保护绝大多数。法律实施后,香港的法律体系会更完备,社会秩序会更稳定,营商环境会更好。香港公民和国际投资者将从中受益。我们对香港的美好未来充满信心。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反对外来干涉香港事务。任何力量和情况都不能动摇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决心和意志。任何利用香港损害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企图都不会得逞。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外交部发言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香港国安法发表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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