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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滕德荣审判中的录音录像出现在网络上,引发网友争议。

6月29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博客宣布,已责成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严肃处理此事。医院调查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以下是全文:

6月28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审理滕德荣案的录音录像在网上出现。我院立即查看了试用视频,查看了相关情况。

1.“收受贿赂不做事证明司法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这句话。据了解,滕德荣涉嫌虚假诉讼罪涉及原民事诉讼相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返还行贿款项,并未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在庭审辩论中,公诉人并未准确表达这一事实,显然不宜发表意见。

2.“录音时间与同步录音录像时间不符,证明办案人员工作严谨”的言论。已知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记录的时间不一致,公诉人对此问题的观点不正确。我院已开始审查上述证据的合法性。

3.根据上述调查,我院责成大洼区人民检察院严肃处理此事。医院调查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检察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

感谢大众对检察机关司法违规行为的批评!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9日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检察官庭审发表不当言论引网友争议,检方回应: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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