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2字,读完约2分钟
6月24日,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获悉,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表示,由于未能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以及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建设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务区海洋工程和填海工程,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责令三亚新机场临空工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停止建设,处以8000万元罚款,并恢复原状。
根据处罚决定,经调查核实,自2016年8月起,上述公司在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对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务区填海工程和填海工程进行了填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以项目建设总投资1%以上5%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根据上述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责令上述公司停止建设,并对项目建设总投资处以4%的罚款,共计8000万元,恢复原状。
根据开心宝信息,三亚新机场临空工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海航股权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持有HNA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和深圳长新海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其中HNA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3%的股份。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违规填海!三亚新机场项目两公司被罚8000万并恢复原状
地址:http://www.jxjgzhdj.cn/caijing/18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