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3字,读完约2分钟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15日晚最新消息,【/s2/】一家参茸海鲜店的店长兼店员以威胁销售的手段强迫顾客购买中草药。今日(六月十五日)他们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即时监禁六个月。本案是自2013年7月修订《商品说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参茸海鲜店首次因使用威胁性销售方法被定罪。
香港海关对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这是一个很大的威慑。监禁判决反映了犯罪的严重性,并对行业中的不良分子发出了明确的警告。
较早前,海关接获一份报告,指旺角一间参茸海鲜店的店员涉嫌使用口头恐吓及武力的威胁销售方法,强迫顾客购买中草药。
经调查,【/s2/】海关发现,该案第一名受害人去年3月前往上述商店时,被游说购买中草药。当他拒绝购买准备离开时,被两名被告拦下并抢走手机,强迫受害者指纹开启电子钱包功能进行支付。
【/s2/】同月还有一个受害者也去了店里。两名被告使用模糊的方法向她出售中草药。当受害者得知货物价值比预期低16倍时,她拒绝付款,并计划离开。然而,被告阻止她离开,甚至用手批评和殴打受害者。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货品时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该条例,任何商人如使用骚扰、胁迫或施加不当影响,从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的选择和行为自由,使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即属犯该条例所订的威胁商业行为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特别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涉嫌违反条例的行为。
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 30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香港一店铺威吓强迫顾客购买中药材,董事及店员被判即时监禁6个月
地址:http://www.jxjgzhdj.cn/caijing/18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