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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6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2020年第74号公告》(关于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博拉病毒病传入中国的公告)。

全文如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6月3日的通报,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宣布在该国西北部赤道省姆班达卡爆发新的埃博拉病毒疾病。已发现8例,其中4例死亡。【/s2/】这是中国第11次埃博拉疫情。【/s2/】同时,第10次疫情已持续22个月,尚未宣告结束。随着该国疫情监测的继续,将会发现更多的确诊病例。

埃博拉病毒病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急性出血性传染病,通过与患者血液或其他体液接触,经皮肤、呼吸道或结膜感染。潜伏期2-21天,死亡率50%-90%。临床症状为急性发作,发热并迅速发展为高热,伴有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等。,以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

为防止埃博拉病毒疾病传入中国,保护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中国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1.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如有上述症状,应在入境时向海关报告,并配合海关做好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检查、医学调查、抽样检查等卫生检疫工作。海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有症状的人员采取医疗措施,对接触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的血液、分泌物或者其他体液、排泄物以及行李、物品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二、车辆、集装箱、货物、行李、邮件、快件、尸体、尸骨等。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检疫,其负责人、承运人、代理人或托运人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疫。那些可能被埃博拉病毒污染的人应该按照规定接受健康治疗。

3.前往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人员可以在出境前通过海关总署(http://www.customs.gov)网站的信息披露栏咨询海关及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或查询相关信息;在旅游过程中,应增强防病意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特别是避免接触灵长类等野生动物,避免接触可疑患者,避免直接接触患者或感染动物的血液、分泌物或其他体液和排泄物,确保在食用当地动物产品前彻底煮熟;旅行期间或旅行后3周内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或咨询当地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及时诊治。

「经济」刚果(金)暴发第11轮埃博拉疫情,海关总署发布预防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在此期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新增埃博拉病毒疾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刚果(金)暴发第11轮埃博拉疫情,海关总署发布预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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