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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短,蛇吞象”。
银行职员刘某花在尝到比特币暴涨的甜头后,毫不犹豫地非法侵占单位100多万资金增加投资,最终因比特币遭受巨额损失。
失去银行工作后,刘某某将面临12年监禁。
【/s2/】侵占单位资本185万元【/s2/】
【/s2/】诈骗客户贷款资金77万元【/s2/】
6月9日,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上述案件一审判决。根据判决,被告刘某某,男,1987年出生,恒丰恒通村镇银行贷款员。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发现,2018年至2019年5月期间,被告刘某某利用其在横峰横通村银行担任贷款员的便利,因需要大量资金与他人合伙投资比特币、投资家具店,侵占单位资金185万元,170万元款项至今未归还。
此外,刘某某以贷款资金需转入第三方账户为由,骗取客户贷款资金共计77万元自用,暂扣资金,并办理审批手续,67万元尚未归还。
横峰县人民法院发现,通过上述犯罪所得的资金,2018年至2019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以横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峰恒通银行)的名义使用,因为他需要大量资金投资比特币,与他人投资家具店。利用贷款人员的便利,以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自用,侵占单位资金的;虚构贷款资金需要转入第三方账户、截留资金、办理审批手续等原因骗取客户贷款资金自用的。被告获得的资金用于个人支出,如投资比特币和家具店。【/s2/】期间,由于比特币的衰落,被告投资比特币损失约200万元。
图片来源:照片网
公开信息显示,恒丰恒通村镇银行经银监会批准成立,是恒丰县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于2014年8月27日正式开业。刘某某于2014年8月加入恒丰恒通村镇银行,2017年9月,刘某某出任本行业务拓展部负责人。
2019年6月22日,刘某某因贪污罪、诈骗罪被横峰县公安局传唤到案问话。
投资比特币鲜血淋漓
根据刘某华到案后的供述,他早在2013年就接触了比特币,觉得比特币在2018年有很好的投资前景。当时投资10万,后来市值160万。
“我觉得如果我能赚160万,我就能赚1600万,所以我加大了投资,亏损了。”【/s2/】刘某花表示,在亏钱后,他利用自己在银行的贷款员的职位,开始以他人的名义贷款,借给他自用,继续投资比特币。
报价显示,进入2018年后,比特币波动剧烈。年初,单价一度超过15000美元,到2019年3月,比特币价格跌至最低4000美元以下。
刘某某承认在恒丰恒通村镇银行工作期间,投资约100万元,亏损70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其银行业务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非法取走自己的资金185万元,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向客户办理贷款过程中,需要将虚构的贷款资金转移到第三方账户,采用扣款贷款、出具支付结算凭证、办理审批手续等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贷款资金77万元,数额极其巨大。
【/s2/】横峰县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贪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s2/】并责令被告刘某某偿还受伤害单位恒丰恒通村镇银行170万元;对受害者损失的赔偿总额为67万元。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赚到160万还想赚1600万,银行员工骗取客户贷款炒比特币巨亏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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