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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7月30日电(记者、刘)科研人员的学风和科研诚信存在问题。该给谁打电话?近日,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课题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和信誉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社会团体是科研作风和信誉建设的主要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第一责任人”。
近年来,一些研究者的作风和学术不端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为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通知,进一步压缩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确保科研作风和学风以及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时(专项项目、经费等。),第一责任主体要把科研作风和廉政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常态化管理,强化责任传递。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及时纠正本单位人员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问题。对有问题倾向和苗头的,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引导相关人员及时纠正;那些严重违反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要求的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重大科研作风和科研诚信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结果必须按要求报送当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涉及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才项目等。,应同时报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年底,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国家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报告自己的科研作风和学风以及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研数据交换制度,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妥善保存、可追溯。
针对学术论文的夸大和造假问题,通知指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拟公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进步的审查和控制,督促项目负责人、组长、导师等。严格控制拟发表论文的学术性和完整性,确保发表的论文严谨规范,数据真实。同时,要科学合理地对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不要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素等奖项和奖金挂钩,不要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专项、基金等)。)来奖励发表的论文。
根据通知,申请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等。一、各有关单位应明确承诺落实《通知》确定的主要责任事项。科技部和中国自然科学基金会将有关单位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批准相关科技活动的重要依据,纳入重点核查范围。对做出虚假承诺或失信的,将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
有关专家指出,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将强化科研机构的“首要责任”,有助于遏制不正之风和学术不端行为。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两部委:科研论文数量不与奖励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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