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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22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与新能源汽车分平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本次修订明确了2021年至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和18%。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综合考虑行业正负点基本平衡的基础上,综合计算积分比,达到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实现既定工业发展目标。按照这个比例要求,“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达到4.0升/100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比达到车辆总数的20%”的规划目标基本能够得到保证。同时,2021-2023年正负点市场有望保持供大于求,点价客观反映市场价值。

(民生)多部门发文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促进汽车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借鉴国外管理经验, 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44号,以下简称《积分办法》)。 “积分法”的实质是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积分办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组织实施了两次积分交易。工业企业普遍加大了在R&D的投资,加快了车型的推出,产品性能和质量稳步提高,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通过线上线下的沟通和交易,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2019年,中国销售新能源乘用车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行业实际平均油耗达到5.5升/百公里,比2016年下降10%以上。“积分法”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推广,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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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正在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和通信的融合正在加快。中国汽车工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实施《积分办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技术标准急需更新、企业对燃油汽车节能技术投入不足、积分交易市场供需失衡等问题。为了适应产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优质发展,五大部门于2019年初开始修订《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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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为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决定》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新能源汽车达标点核算时给予核算奖励。考虑到满足低油耗标准车型的技术难度和成本随着油耗标准逐年提高而逐渐增加的实际情况,2021-2023年低油耗车型的会计激励将从0.5倍和0.3倍逐步提高到0.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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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弹性措施。为了降低积分供需失衡的风险,保证积分价格,《决定》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之间的关联机制。如果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油耗达到一定水平,新能源汽车的加分可按50%的比例结转。

三是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允许同一个外国母公司所拥有的合资企业与其持有的国内汽车企业和海外生产企业对应的授权进口供货企业之间的平均油耗点转移。

四是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具有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优惠核算。

谈到对积分交易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该负责人表示,在“积分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引导力度不够等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2018年及之前几年的新能源汽车比例没有考核要求,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全部产生正点,导致更多的正点供给;二是行业技术发展突飞猛进,车型行驶里程不断增加,车型评分也相应提高。2018年新能源自行车平均分达到3.9分,比预期提高30%左右,进一步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正分供给;三是部分企业考虑技术、商业等合作因素,存在低价交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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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订《计分办法》时已经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颁布实施后,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的纳入和油耗要求的进一步收紧,积分市场的供过于求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交易价格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从而激发行业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活力。在这方面,大多数企业都预计,“积分法”在促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的市场化监管效果也将显著增强。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多部门发文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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