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长春4月CPI同比上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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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吉林福音时报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组获悉,4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低0.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6%,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低0.3个百分点。
从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情况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2.3%,增速较上月下降1.8个百分点,带动总指数同比上涨2.53个百分点,仍是推动cpi总指数同比上涨的主要因素,对总指数的影响为93.7%。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88.7%,带动总指数同比上涨1.65个百分点。
八类物价指数同比“四涨一平三跌”。其中,食品、烟草、酒类价格上涨10.4%,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5.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4.9%,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6%,医疗保健价格上涨5.1%,交通通讯价格上涨5.1%,服装价格上涨3.2%,住房价格上涨0.6%。
从各种商品和服务的环比价格来看,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4%,比上个月下降1.4个百分点,带动总指数环比下降0.31个百分点,影响总指数51.7%。其中,新鲜蔬菜价格环比下降14.8%,带动总指数环比下降0.46个百分点,是推动食品类总指数下跌的主要因素。
八类物价指数环比为“一升一平六降”。其中,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价格持平,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跌1.7%,交通通讯价格下跌1.2%,食品烟酒价格下跌1.0%,服装价格下跌0.9%,日用品和服务价格下跌0.5%,医疗保健价格下跌0.2%。
标题:「要闻」长春4月CPI同比上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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