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13字,读完约3分钟
农民工在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建设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每到年底农民工拖欠工资的话题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系到许多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与稳定。 最近,我院审理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刑事案件。
明确审理。
1
十一月末
被告贺某借用别人的资格承包太谷县御锦百货公司的内外装饰工程,年11月末工程基本完成,发包人一共支付了贺某工程价款1008万多元,贺某收到工程价款后支付了部分工人的工资和材料费用。 贺因为没能和御锦百货公司就新的工程量达成协议,拒绝支付工人的工资。 在这期间,工人向贺某索取工资。
2
十二月
贺不接电话等避免向工人索取工资。 工人没能联系上贺先生,就聚集在大谷御锦百货公司的门口,挂横幅、锁上等收取工钱,社会影响不好。
3
2019年1月23日
太谷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件事。 2019年1月23日,太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贺提交了《劳动保障监察命令修改决定书》。 贺收到这个决定书也没有支付工人的工资。
4
2019年2月2日
太谷县劳动局协调建设者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发行额实际上是拖欠工人工资的50%。 发包人通过太谷县住建局为贺某雇佣的100名工人垫付108万余元,工人可以维持新年。 期间,贺某被告为了非法利益指示被告人季某和孙某向劳动局提交借款材料时,故意让两人提供虚假材料虚增工程量和未付欠款金额,骗取了发包人6万元的工程价款。
5
2019年3月中旬至5月末
贺某把手机寄存在他那里,换了手机号码,躲在外国,继续避免支付100名工人的工资。
6
2019年10月8日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以贺某犯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诈骗罪向太谷法院提起公诉。
7
2019年11月22日
太谷法院刑事法庭公开审理、判决本案,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诈骗罪几罪处罚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命令贺某履行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法官的建议
工人拖欠工资时,必须用适当的方法处理。
1、要冷静理智,反馈客观现实的情况。 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心情,以处理问题为最终目标,阐述自己的境遇和需求,不情绪化的言论和不必要地夸大事实。
2、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必须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自己保存和拍照保留。 而且,在投诉通报时,需要注意依法按规则阶段性通报,记录对方的回答结果,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过去的文案经过精选
◆
◆
◆
◆太谷法院不忘初心,记得使命主题教育研讨会
图片:源互联网
供述:王元元
太谷法院吧!
原标题:“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使农民兄弟度过了安心的一年。”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 让农民兄弟过个安心年
地址:http://www.jxjgzhdj.cn/jlxw/19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