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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政府网站4日宣布,最近有家长反映皇姑区岐山一所学校的学生在校内被同学殴打,受到皇姑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 调查认为,这是学生在操场上活动的压垮现象,不构成校园欺凌。 据媒体报道,家长刘先生最近是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所学校乐真校区上学的6岁女儿,入学仅半个月,就被同学在操场上追击,吃惊地停学了。 据通报,9月15日上午,岐山一学校乐真校区的1年级常某、孔某等5人在操场活动中,与该班的邓某发生了冲突 9月16日,校方对5名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决定了在班上向同学道歉的解决方案 邓某父母对解决结果提出异议,认为上述学生之间的争吵构成了校园欺凌,提出了5名相关学生必须转移到不同班级等要求。 为了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皇姑区教育局立即启动了校园欺凌处理机构,成立了专业的员工小组,邀请了家长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教育专家等召开了审查听证会。 重复现场录像等调查验证,职工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方案》对校园欺凌的认定要求,提出了这件事不构成校园欺凌的意见,积极协调 进一步,皇姑区教育局将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学生品行培养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巡逻,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原题“沈阳通报一起在校园里吵闹也不会欺负校园」)(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学生在校内遭同学殴打?沈阳通报:推搡打闹,不构成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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