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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以来,按照全省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建设现场会议的精神要求,宿州市迅速行动,加强指导,深入调查,制定完整计划,加快基础生态环境事业能力建设,取得了积极效果。 目前,宿州市全市110个乡镇都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并挂牌 宿州市委、市政府迅速落实全省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建设现场会议的精神,市编辩、市生态部门深入调查,在全面掌握当前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任务和基层机构建设实际的基础上,提出《关于设立宿州市乡镇生态环境事业单位的指导意见》 统筹指导全市乡镇基层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建设,市委审计把乡镇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建设纳入近期审计事业要点,进行密集审计,有力推进基层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建设。 通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最后一公里”,全力构建各方面、多立场、纵底、横底的网格化事业结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团队城乡“一体化”,为切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这次机构的设置依靠各县区乡镇机构,在乡镇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属于乡镇管理,是株级事业单位,接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的业务指导 编制方面根据情况,各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核定事业编制5-7人,各街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所核定事业编制3-5人。 必要的编制和人员也可以从中小学教职员编制以外的乡镇事业单位、县(区)常驻乡镇事业单位、县(区)直事业单位空余编制或人员带编辑调剂处理中,利用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分流和消化必要的编制和人员处理。 职责方面进一步确定: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首要职责是推进和贯彻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网格化”监督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的监督管理 履行职责,发挥事务所“四人”的作用 一个是“推动员”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保护推进事业,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个是“侦察员” 认真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排除管辖区域内的污染源,定期巡视环境监督管理对象,确保问题全面涵盖,无死角 第三个是“新闻人员” 将理解大众、公司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见的建议的问题线索总结成立法会改、清单管理、报告处分等类别,对根据分类及时提出或报告发现的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最初的时间 第四个是“审计员” 建立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事业总账,确定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定期跟踪监督、会计监督,在销售编号结束之前,着落于文件,确保有一切结果。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基层站建设大幅度快速发展,指导意见还由各县区第一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把握乡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压迫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的主体责任,基层环保工作者 各县区要在建立乡镇生态环境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建立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行政村的从业要求,确定领导干部的包保责任,安排相关县区直功能部门协助包保 采用“共同包保、交叉包保”的方法,实现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包保事业的全面展望 原标题:“宿州:环保硬件动作! 乡镇设立环境保护站,小事务所发挥很大作用”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宿州:环保硬举措!乡镇设环保站,小小从业站发挥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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