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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逃离新疆一监狱的刘江华于年3月被新疆汉密尔顿垦区公安局的监狱大队逮捕受审 据澎湃情报( thepaper )称,刘江华逃亡事件于1月11日一审判决,刘江华因犯逃亡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判处徒刑3年,加上原来未执行的刑期,判处徒刑7年。 根据该事件的判决书,55岁的刘江华于1992年因惯犯盗窃罪被判刑 1993年10月7日凌晨3点至4点,刘江华和另一名监狱囚犯高岩(死亡)在监狱外的工作场所翻砂工作时,在现场没有民警监视下越狱 后来,刘江华在汉密尔顿、吐鲁番、阜康、昌吉等地打工。 1999年6月,新疆兵团农十三师监狱管理局将他登记为逃犯,网上逃亡 年3月,刘江华被汉密尔顿垦区公安局的监狱大队逮捕受审 年9月16日,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江华犯逃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刘江华在服刑期间不悔改,利用工厂运转的机器逃走,其行为已经构成逃走罪 被告人受审后,鉴于自愿认罪,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依法从轻处罚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新疆一在押犯越狱21年后被抓回,犯脱逃罪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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