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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疆网报道,孩子们手中有安全隐患的“杨枝弩”玩具,开枪打死了10岁男孩的右眼,导致眼睛角膜破裂。
6月22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副教授穆塔里夫说,男孩右眼入射指甲牙枝,引起角膜贯通伤、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眼内炎,即使疗效好,视力也不会恢复到1.0以上。
母亲张军说,6月19日儿子回学校,下午放学后,同学在玩“杨枝弩”的时候打中了儿子的右眼。
穆塔里夫说,医院检查孩子时,右眼的手动指数只有20厘米,也就是说,在离眼睛20厘米的地方只能感知到摇晃的东西,医院马上接受了紧急手术。
“杨枝弩”是巴掌大,发射的“箭”是杨枝,射程达8米,能射纸箱。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宏杰说,虽然杨枝弩很小,但是如果有一定的威力,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限制器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限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本文原本以“杨枝弩”为题射击了一个10岁男孩的右眼)(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新疆一10岁男孩被“牙签弩”射伤右眼,导致眼角膜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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