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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务院法制网站今天( 3月20日)发布了《公共航空空客运飞行中的安全保安业务规则》(全文)。 工作规则规定,旅客在飞机上占领座位、打架、吵架、违反手机等9种妨碍行为被口头阻止,阻止无效被采取限制措施。

工作规则规定机长统一负责飞行中的安全防卫事业。 机长处分了航空空飞机上的干扰行为或非法干扰行为,必要时请求旅客协助的航空空飞机发生干扰行为或非法干扰行为等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时,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定的飞行计划。

根据工作规则,船员必须根据机长的授权处分干扰行为和非法干扰行为。 根据机上事件(事)的处理程序,发生干扰行为时,单元成员必须口头制止,无效时,必须采取管束措施。 发生非法干扰行为时,船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

根据就业规则的解释,非法干扰行为是威胁民航空安全的行为或未遂行为,主要包括:

(一)非法劫持空器

(二)破坏采用中的航空空器

(三)在航空空器或机场扣留人质

(四)强制侵入航空空器、机场或航空空设施场所

(五)为犯罪目的把武器或者危险装置、材料带入航空空器或者机场

(六)利用采用中的航空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

(七)传播飞行中或者地面航空空器、机场或者民用航空设施场所的旅客、单元、地面人员或者威胁大众安全的虚假消息。

扰乱行为是指在民用机场和航空空飞机上不遵守规定,或者不服从机场工作人员和船员的指示,扰乱机场和航空空飞机上良好秩序的行为。

航空空器中的扰乱行为主要如下。

(一)强烈占用座位、行李架;

(二)吵架、吵架引起事件的;

(三)违反手机或者其他禁止采用电子设备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品等航空空设施设备或者强制打开紧急舱门的;

(五)吸烟(包括电子烟),采用火种

(六)猥亵客舱内的人员或者性骚扰

(七)传达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印刷品的;

(八)妨碍单元成员履行职责的。

(九)扰乱航空空器上秩序的其他行为。

(原题《新航空安保规则可以确定和管理9种干扰行为的阻止无效」)(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时讯】新航空安保规则:在飞机上打架、用手机等,制止无效将被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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