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1字,读完约1分钟

15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吉林省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信息,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2020年省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2020年,省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按要求在2020年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

冀科app记者阎锡良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地址:http://www.jxjgzhdj.cn/jlxw/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