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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吉林省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信息,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2020年省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2020年,省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按要求在2020年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
冀科app记者阎锡良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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