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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新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更完善……新《土地管理法》中影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作者:阙永春更新时间:2020-11-08 04:44: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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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新《土地管理法》坚持不动摇土地公有制,不损害农民利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农村土地征收、建设用地集体管理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

那么,新的《土地管理法》会给农民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我们来看看。

新《土地管理法》变更1

打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原《土地管理法》中,除乡镇企业破产兼并外,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转让给单位或个人使用。这种规定使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隐形,导致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农民的土地和产权受到侵蚀。

自2015年以来,在我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受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广泛欢迎。新《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律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等方式直接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必须符合规划,依法登记,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使用者也可以转让、交换或者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健康新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更完善……新《土地管理法》中影

这项规定是一项重大的制度突破,结束了集体建设用地多年来不能以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权利和价格进入市场的二元体制,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的最大亮点。

新《土地管理法》变更二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新《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

1、明确界定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

根据宪法,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但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集体建设用地无法直接进入市场,使得土地征收成为各类建设用地使用的唯一渠道,导致土地征收规模不断扩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期生计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社会稳定。新《土地管理法》增加第四十五条,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并通过列举明确:因军事外交、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况确需征收的,可以依法征收。这项规定将有助于缩小征地范围,限制政府滥用征地权。

{健康新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更完善……新《土地管理法》中影

2.很明显,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

原《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按照年产值倍数法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低,补偿机制不完善。新《土地管理法》首次提出了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中提出的“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得到保障”的补偿原则,用综合地价代替了原有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房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为被征地农民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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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征地程序,在政府征地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

原征地后公告改为征地前公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大部分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举行听证会,修改并进一步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倡和谐征地,在征地审批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与被征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新《土地管理法》变更三

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可以自愿退出他们的家园,地方政府不能强迫他们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定居的基础。长期以来,一户一房、自由分配、合法面积、不流转的法律规定导致大量闲置浪费的农村宅基地,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难以落实。33个试点地区积极探索自愿退出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

新《土地管理法》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制度,增加了宅基地户在原一房基础上居住的规定,明确:在人均土地面积小、一户不能拥有宅基地的地区,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居住。这是对一户一房制度的重大补充和完善。考虑到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并真正完成城市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在城市定居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新《土地管理法》下放了宅基地审批权限,明确农村村民建房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健康新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更完善……新《土地管理法》中影

被社会关注的城市居民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吗?答案肯定不是目前。

新《土地管理法》变更四

全部“基本农田”改为“永久基本农田”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为了增强全社会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意识,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增加第三十五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实行宗地化,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一般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健康新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更完善……新《土地管理法》中影

总之,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是新《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宗旨之一,也是本次修订过程中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之声、央视财经、自然资源部网站、中国经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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