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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抹去了24%和36%基础上的“二线三区”。新利率的红线设定为4倍低利率,根据4倍最新一年期LPR 3.85%的计算,私人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新规公布后,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超过15.4%就是高利贷。但也有观点认为利率红线有漏洞,很容易绕过。真相是什么?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首先,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是固定在15.4%。
业内专家表示,15.4%的主张原本来自最高法的解释。“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3.85%的4倍报价利率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15.4%,与过去的24%和36%相比大幅下降。”
也就是说,15.4%的上限是按照今年7月20日的lpr利率计算的,不是静态的。如果lpr改变,这个上限也会改变。
其次,在新规出台后,一些媒体报道指出,新规对民间借贷存在漏洞,民间借贷机构可以“钻空子”来赚取70%的高利贷。
对此,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应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初始贷款本金和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的初始贷款本金和整个贷款期限的利息之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这里的‘4倍’是指司法保护的上限,如何计算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董希淼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有两种情况,它们之间存在差异。以前有的机构收取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等附加费用,最后实际资金成本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在充分考虑还本付息的各种计算方法后制定的。希望有些机构不要自作聪明。
此外,业内专家还提醒,新规明确指出,只要求“民间借贷”,这意味着新规不适用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根据去年9月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人民法院在审理贷款合同纠纷过程中,要按照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的精神,区别对待金融借贷和民间借贷,适用不同的规则和利率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的,贷款利率上限是有所放开的,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对此,董喜伟表示,小额贷款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小额贷款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考虑作为金融机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再适用。法规。”
此外,有业内专家表示,为正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援助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提供风险控制、客户推荐等服务,不属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解释调整范围。如何监管金融科技企业从事贷款援助业务,是一个金融监管政策问题。今年7月,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联贷和助贷业务开放包容,帮助金融科技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记者钱万向)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超15.4%就算高利贷?听专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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