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学“第三卷”深刻理解并践行“有事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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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谈论治国》第三卷第十题,包含“坚持CPPCC制度,发展好CPPCC事业”。本文是Xi总书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央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Xi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真正含义是找到全社会愿望和要求的最大共同点。
“有事商量”体现了我们党一贯的民主作风。讨论就是交换意见,讨论。老一辈革命家一再强调决策中“协商”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说:“国家关系的各个方面都要谈判。”“你们都熟悉我们政府的性格,就是和人民商量。”。周恩来同志说:“新民主主义的审议精神不在于最后一票,而主要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Xi总书记用“有事可谈”这一老百姓的真理指出了“人民民主”的真谛和审议民主的实质。Xi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它补充和补充了选举民主。”这种协商民主既继承了历史传统,又体现了时代特征,进一步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有事商量”,制度是用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无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还是国家机关执政,都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从群众中来,一切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都必须坚持多事可议、事可议、事可议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事商量”不仅是对人民民主更具体的要求,也是国家进一步提高政治参与度,不断互动、沟通、对话,形成广泛共识,做出科学决策的本质判断。通过人民内部广泛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科学民主决策,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有效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增强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和使命感,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有事情要讨论”,这有助于建立共识和加强发展协同作用。协商是充分发展民主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必须有多方参与,涉及的业务必然涉及多方利益。从决策的角度来看,“有事商量”是指党政干部要为民问政,为民问政,为民问政,为民谋利益,涉及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广泛讨论;涉及当地人民利益的事项应在当地人民中广泛讨论;涉及基层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广泛讨论。为了消除分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顺应民意和现实,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让“有事商量”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民主协商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需要注意的是,社会问题有其复杂性、可变性和突发性。社会治理涉及多个主体,每个主体都有不同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包括多个主体的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协调和公众参与的制度安排。民主协商一直是CPPCC各级成员的强项,CPPCC成员应该在实行民主协商和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真正落实“有事商量”的要求,就要积极拓宽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协商,建立和完善各种协商方式,不断为所代表的阶层发声。同时,在协商民主的过程中,要尊重谈判各方的主导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真正做到“有事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商量”。(九太平)
标题:「时评:学“第三卷”深刻理解并践行“有事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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