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打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牌子的餐馆别去啦!四协会倡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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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中国水产品加工销售协会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中国水产品加工销售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对禁止长江捕捞和拒绝非法水产品的建议》,建议会员企业要自觉抵制非法捕捞,餐厅不要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河鲜”为噱头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
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渔。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止10年。中国水产品加工销售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向会员企业和公众发布三项倡议,以实际行动为长江禁渔做出贡献。
提案中提到,要自觉抵制非法渔获物的收购、加工、销售和利用,拒绝非法渔获物交易。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主动执行进货检验记录的要求,购买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主动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止和限制产品及服务清单纳入平台禁止和限制产品及服务清单,及时采取下架信息、停止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餐饮网点要加强行业自律,拒绝销售非法水产品,确保提供的所有水产品都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不开展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抵制以养殖水产品冒充“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的行为,主动清除含有“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违法信息的招牌、菜单和宣传材料。
此外,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引导。普及长江禁渔和退渔政策,培养消费者正确的水产品消费习惯和生态保护意识,不主动购买“长江野生鱼”、“野生河鲜”等违法水产品,发现销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河鲜”等违法行为,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今年7月中旬,为了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切断市场销售的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长江不捕捞、不断链”专项行动。
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保护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大湖进行非法捕捞。
公告提出了八项“禁止”要求。其中,严禁在禁渔区购买、出售和加工非法渔获物;严禁购买、销售和加工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水产品;严禁在水产品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鲜”字样;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鱼”、“长江野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在长江流域出售、购买和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禁以宣传“长江野鱼”、“长江野鲜”为噱头;严禁在长江流域发布销售、收购、使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其产品或者违禁捕捞工具的广告;严禁为非法买卖、购买和使用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其产品或者违禁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s2/】来源:国家工商日报《中国水产品加工销售综合协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s2/】
标题:「经济」打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牌子的餐馆别去啦!四协会倡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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