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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官方微信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华、周艳芬的上诉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将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

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当庭裁定,被告人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艳芬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公共平台上发表了一份千言万语的声明,称王振华明确提出上诉,要求二审宣判他无罪。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经济」王振华、周燕芬就猥亵儿童案上诉,上海二中院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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