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恶搞有理” 缺的是对历史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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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两种恶搞经典音乐作品《黄河大合唱》的视频。一个是单位年会上的恶搞节目。一群人有夸张的表情,伴随着“与恶魔共舞”的节奏;一种是简单的篡改原歌词,比如仍然是《黄河大合唱》的曲调,而是以“年终奖”为主要内容,唱着“年终奖,年终奖,我们在嚎叫,我们在嚎叫……”这一恶搞激怒了歌曲作者冼星海和光伟然的后代,他们谴责这一恶搞是“健忘的”和“不可原谅的”。目前已经删除了一些关于黄河合唱团的恶搞视频。(1月29日,杨)
《黄河大合唱》是一部流传很广的音乐作品,这不仅是因为它的曲调激昂,歌词朗朗上口,扣人心弦,更是因为歌曲背后特定的历史背景。这部在抗日战争时期创作的音乐作品,不仅展现了中国儿童抗击日本侵略的不屈不挠的战斗场景,而且对激发和增强信心、鼓舞士气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这首歌也成了传说。
时至今日,唱这首歌依然让人感到兴奋,能感受到强烈的精神冲击和精神鼓励。然而,这样一首经典的红色音乐却被一些人拿来取乐。这种行为不仅不尊重原著,而且亵渎历史,甚至伤害民族感情。无法忍受。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人缺乏历史敬畏。缺乏对红色经典的正确认知,忽视这些红色经典背后的爱国价值和民族情感,把这些作品当成普通的音乐作品。另一方面,有些人盲目追求娱乐至上,迷信“恶搞有理”。不管情况如何,他们都在欺骗。没错,这是一个娱乐的时代,生活也需要娱乐,但娱乐也要适度,情境要区分。至少要遵守公序良俗,尊重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和文明。但这种对红色经典的恶搞只是对大众感情的伤害,这种行为应该坚决抵制。
一方面要增强历史敬畏感。红色经典不仅是文学艺术作品,而且具有很强的历史意义和教育价值,关系到公众的民族感情。因此,这些红色经典不应该被视为普通的文艺作品,而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充分认识这些红色经典的意义和价值,牢固树立历史敬畏感,尤其是在一些企业,这不仅是积极社会能量的体现,也是正确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惩罚。对于一些无视历史、侵害革命烈士的行为,法律应该积极亮剑。比如可以通过侵犯烈士名誉权、造谣诽谤等方式提起公诉。,并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革命烈士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公众的情感可以得到保障。(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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