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吃年夜饭”,这类霸王条款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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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临近,许多市民选择在酒店预订除夕晚餐。记者1月25日走访了成都的多家餐厅和酒楼,发现虽然距离春节还有20天,但很多酒店已经订好了年夜饭的包房,甚至“难求一桌”。有的商家规定“1.5小时”必须吃,加班消费还要收加班费。(《成都晚报》,1月26日)
“一桌难求”是春节除夕聚餐的真实写照。从成都到上海,从南京到北京,从云南到福建,从城市到乡村,从城市到小城镇,全世界都能看到“一桌难求”的字样。
春节期间餐饮行业会涨价一些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在千家万户的团聚中,餐饮业不能用“异国情调的规定”来增添快乐。可惜今年的年夜饭,看到了很多“精彩的规定”,把“精彩的规定”贯彻到底的势头很大。
成都很多酒店都实施了新的“就餐规定”。限制食客吃饭时间。每桌不能超过1.5小时。如果1.5小时内没有结束,就要“加钱”,加100块钱半个多小时,以此类推。商家的心情可以理解。毕竟加班努力,谁不想多赚点钱?大众也需要多了解,尽力“加快吃饭的进度”。
但是,一定要知道,总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有的人因为什么事情吃饭迟到了,同桌的人会等一会。比如有的人吃饭快,有的人吃饭慢,需要等待。比如有些桌子需要的菜比较多,吃完需要时间。你不乱问就限定“吃饭时间”,显然太霸气了。
春晚的“霸气”体现在很多方面:珠海一些餐饮企业推出了“窗口费”。如果选的房间是“靠窗”,就要多收钱;有的地方,商家规定食客必须给服务人员发红包;一些地方的商家规定,食品消费不得低于每桌1500元;其他当地商家规定必须喝商家自己代表的白酒,拒绝喝其他品牌的白酒。
“异国情调的规定”似乎有道理。毕竟假期过后,市场需求大,商家更有主动权。可以选择同意,也可以选择不同意。没有人强迫你。但在“一桌难求”的情况下,所谓“公民选择权”是没有选择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舶来品规定”不仅是舶来品,更是霸王条款。
对于市民来说,他们需要理性消费。面对“一桌难求”,他们不妨做一顿家宴,陪父母感受“刷筷洗碗”的快乐。然而,就监管当局而言,他们不能袖手旁观和让商家打着市场自由的旗号侵犯消费者的正常权益。不能因为市场需求就纵容“除夕夜规则”。
“一顿难找的年夜饭”不能让商家太任性。(郭)
标题:「“限时吃年夜饭”,这类霸王条款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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