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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政部2020年第三季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低收入重度残疾家庭可申请“单身保险”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和处理服务纠纷的意见》。其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如低收入家庭的严重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身家庭"纳入最低生活津贴。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姜伟7月29日在民政部召开的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一提法是中央一级文件首次明确“低收入家庭”的定义。
据悉,低收入家庭是指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边缘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的“全户保险”和只保护特殊困难家庭的“单户保险”相结合,将有助于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能力。
姜伟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者和重疾患者实行“一人保险”,不仅是对以前“生活困难、无法自办家庭的重残成年人一人保险”政策的延伸,也是对已办了卡的贫困家庭中的重残者和重疾患者实行“一人保险”的政策,从农村延伸到城市。
加强贫困人口的全面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点工作,特别是突发疫情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为此,有关部门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扩大了补贴范围。与此同时,在中央已安排1489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新安排价格补助资金71.5亿元。截至6月底,新增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口339.6万人,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补贴146.2亿元。
据报道,近期一系列政策主要围绕解决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围绕“覆盖底层、衔接联动、应对突发事件”,努力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保障、救助、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目标的实现。除了参照“单户”出台特殊困难人员低保措施外,还涉及帮助未参保的失业生活困难人员、落实扶贫扶持政策、保障贫困人员、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等具体措施。
例如,未参保的失业人员,如因疫情无法返回工作岗位的农民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政策的,不纳入低保范围,经本人申请,由就业地或常住地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同时,考虑到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无法赡养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特困人口救助扶助所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
姜伟说,这些具体措施体现了落实现有政策和出台新政策相结合,分阶段实施救助措施与完善长期政策相协调,统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优化救助程序。他们不仅注重社会救助制度与失业保险政策的衔接,还注重新救助政策与以往政策措施的衔接,强化了社会救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功能。
记者敖蓉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低收入家庭重残重病可申请“单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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