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月上班22天后连休8天”的两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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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消息总是很吸引人。
今天朋友圈有两条假期新闻:“2018年假期计划表公布!除夕的前一天,竟然是情人节。”贵州某县级市改革工作时间:每月工作22天,休息8天。“。
假期计划表只是信息的整合和再加工,是一年一度的范例新闻。后者新闻的突破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网友之间的讨论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也比较大,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这是新华社发布的新闻,关于贵州省清镇市工时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11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半年”。
这个改革好不好?可以说,网友之间没有最大的共识。其中有两种代表性观点,分歧明显:一种是“长时间工作对身体不好,或者上周最好休息两天”;另一种是“每个月盼一个黄金周,说走就走一趟”。
关于改革,立场不同,观点自然不同,势必不能让所有人满意,但还是有一些基本的标准需要参考。改革没有禁区,不代表为所欲为;鼓励先试不代表违法。
目前至少有两个问题急需回答。
第一,这次改革是基于法律吗?
当地有关部门解释说,《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试点工作还是以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为基础,只是实行了错误的延时制度,相当于休假。
这个解释看似合理,但问题是“加班休息”主要是针对“不正常”的工作情况,而地方改革把加班休息作为一种常态化、制度化的措施。
第二,这项改革是否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
地方当局一再强调,试点的目的是做好服务“时差”,解决人民特别是“上班族”工作忙、农民种田忙等问题。,由于时间关系,很难处理。主要适用群体是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而不是企业的上班族。
不清楚这次改革的程序是什么,但有一点是清楚的:改革涉及的不仅仅是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多的是需要这些公共服务部门提供服务的普通人。即使有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支持,也要兼顾老百姓的工作特点,工作人员需要工作时不可能大规模轮换。也就是说,这项改革也应该得到公共服务客户的普遍同意。
如果改革的步伐太快,超出了社会的预期,老百姓跟不上,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
标题:「对“每月上班22天后连休8天”的两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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