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学生进“兴趣班”,怎能提得起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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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禹州市霞都学校涉嫌强行停课,允许学生参加校园收费兴趣班,引起网友关注。11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禹州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已经在调查此事。初步意见是取消兴趣班,先退费用。(11月18日,现代快递网)
对于学生来说,兴趣班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自己的课程。怎么能逼他们?偏偏夏都学校胆子够大,不管学生愿不愿意,都采取强制措施。老师让大家报名。想问一下,如果是“自愿”报的“兴趣班”,怎么提高兴趣?
而且,学校有很多明显的违法行为。收取利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学校授课的现象持续了近三年;对于对课不感兴趣的同学,家长要把孩子接回家,然后下午正常上课的时候再把学生送回去;给兴趣班的老师正常的教学时间等等。面对家长爆料,学校工作人员否认发生了一起轻浮的“学校管理疏忽”,推诿搪塞的态度反映了学校恶劣的教学氛围。
当然,国家一直鼓励和支持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特长和爱好。但不得违反国家禁止“有偿补课”的规定。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禁止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等引进学生和提供有偿补课。一旦违反规定,他们应受到问责和行政制裁。显然,“退课退费”的措施给人一种“震撼力不足”的感觉,败坏了教育作风,扰乱了教学秩序,所以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公然违反国家政策强迫学生进“兴趣班”背后的真实动机是什么?只有打开问题的突破口,才有助于解决问题。有些学校为了体现办学特色,强调素质教育,评价高分,过于注重兴趣爱好,忽视正常教学。本末倒置,失去一方是错误的。在其他学校,“盈利”二字带头,跟外面的培训机构打情骂俏,打着兴趣爱好的幌子骗钱。最后,教育部门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家庭委员会应该是家长和教师的有机结合,可以参与和监督重大事件,促进学校和学生的健康发展。事实上,变异后的家庭委员会还帮助学校收取各种“兴趣班”的费用,从而成为学校的傀儡和帮凶。
面对混乱,我们不能悬崖勒马,强词夺理。不知道学校从哪里来。事后当地教育部门在哪里灭火?所以失职,乱象,只有一个学校,还是背后纵容更多学校?这些都要逐一核对,给大众一个明确的解释。(杨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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