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近儿童溺水事故频发。夏季儿童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安全教育不能停留在纸上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暑假非正常死亡的“最大杀手”之一。遏制未成年人暑假溺水事故迫在眉睫
安全教育其实是一种生命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纸面上。学生必须有实践经验,这样安全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学生才能真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建立预防性儿童保护服务需要政府的责任和整个社会的合作努力。在社会管理中,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
7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5名儿童下水游泳,2人安全上岸,3人溺水身亡。
最近全国很多地方都进入了汛期,溺水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很多孩子淹死了。
7月6日至13日,广东东莞、浙江温州、广西平果、河南濮阳等地发生多起儿童溺水事件。7月1日,广东惠州一天内发生3起溺水事故,造成5人溺水。
更让人痛心的是,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米辛镇8名小学生在玩耍时落水,全部溺死。
受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暑假来得有点早。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已经确定了中小学的暑假时间。最早的假期已经从7月5日开始,最晚不晚于8月1日;还有很多地方还没开学。假期不仅给孩子带来了快乐,也给父母和社会敲响了警钟:当孩子在暑假里有更多的时间独处时,安全就成了最大的隐患。
溺水悲剧经常发生
安全教育亟待实施
6月21日15时30分左右,重庆市潼南区米辛镇报告称,在该镇通家村发现有人坠入涪江大坝水中,当地政府立即组织力量搜救。
据当地政府初步调查,失踪人员均为居住在附近米欣镇的小学生。他们在周末假期里自发约会,去通嘉村的一个宽阔的涪江海滩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滑倒落水,旁边七名学生前去救援,导致获救学生一同落水。
重庆这次溺水事件并不是孤立事件。此前,根据国家卫生委员会和公安部的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相当于每天有150多人溺水,其中有2万多名未成年人溺水死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中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夏季非正常死亡的“最大杀手”之一。遏制暑假未成年人溺水迫在眉睫。
相关报道还分析,中小学生溺水死亡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大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河流、池塘等野生水域;大多发生在学生自己一起玩的过程中。他们有的一起游泳淹死,有的为了救溺水的同伴而淹死。大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且多为男生。
根据专业分析,少年溺水的六个主观因素是无知和危险,忽视警告、好奇、运气、恐惧和缺乏技能。
据《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虽然许多溺水死亡的地方周围都有“危险水深,禁止游泳”等警示标志,但许多未成年人“无视”警示标志,仍在水中游泳,导致溺水悲剧。即使发生溺水事件,附近的村民仍然对悲剧视而不见,照常在水中游泳,从而导致溺水事故一再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6月21日重庆溺水事件有很多值得分析的地方。
比如,事件发生在潼南区。《中国教育报》去年报道,据潼南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区委教育委员会主任刘长荣说,几年前,一个七口之家溺水身亡。为了救在水库边洗手时落水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纷纷溺亡。刘长荣叹了口气:“中小学生的基本生存能力必须得到补充!”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玫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6月21日的重庆溺水事件中,7名获救的儿童没有在第一时间寻求成年人的帮助。“这些孩子缺乏安全教育。但农村留守儿童多,父母外出打工,老人力不从心。其实家庭的防范很难,所以安全教育真正进入校园尤为重要。
据媒体报道,潼南区教委制定了《潼南区中小学生基本生存能力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将暑假指定为中小学生“基本生存能力强化训练月”,重点开展“游泳、灭火、防御、急救(心肺复苏)、家务”五个训练项目,于2018年试点,2019年全面铺开,全面提高全区中小学生的基本生存能力。
针对普遍关注的安全教育问题,潼南区教委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当地中小学原则上每周都会有安全教育课。基本的生存训练动作主要培养五种技能,第一种是游泳,第二种是救火、急救、自卫、劳动。
但是,在这样全面的安全教育下,为什么少年溺水事件还是频频发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为曾指出目前的情况:虽然很多家长认为安全教育很重要,但他们实际上认为危险的发生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因此家长们经常争相参加数学、英语、诗歌鉴赏等讲座,很少参加安全教育公益讲座。在儿童安全领域,王大为认为最重要的角色是父母。
在21世纪教育学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安全教育其实是一种生命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纸面上。学生必须有实践经验,安全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具体来说,学校应该组织生存技能的培训课程,例如,游泳是一些地方学生的必修课。的确,很多学校可能没有教学条件,但安全教育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不容忽视。这种实践教育还包括加强学生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的培养。
“安全教育需要更加重视,学校在这方面可以更加系统。”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家庭与儿童研究中心主任尚说。
监护责任需要细化
有效避免失职
最近人民日报在微博上发了一篇文章:“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一个6岁男孩溺水和他父亲大声呼救的视频很快登上了热门搜索列表。
事件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沙公园。据警方称,有人看到一家三口在公园水域游泳。父亲和6岁的儿子在水里游泳,母亲在岸上。父子俩都用游泳圈,儿子戴安全绳。然而,当他到达离岸边30多米远的河边时,父亲释放了他的儿子,让他的母亲照看孩子。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一个人划水到河里,从游泳圈和安全绳里逃出来,沉了下去。当夫妻发现时,孩子已经沉入了4米深的水底。父母声嘶力竭的哭着,改变不了儿子。
这样的悲剧场景,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悲痛。然而,父母在此类事件中的失职也值得关注。
有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主体,他们对未成年人的安全负责。
“每年节假日期间,我们经常看到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的报道。究其原因,在于很多学生的父母要么外出打工,要么忙于农活,没有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照顾。同时,农村地区没有基于社区的安全措施。监护权力的缺失很容易导致安全问题。”熊丙奇说。
“遗憾的是,我国法律对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的规定还不是特别明确,这也导致在追究责任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北京律师徐莹说。
“目前,我国监护人监护职责的法律依据主要取决于民法通则和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会副秘书长云培智说。
从培养的角度来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难以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追究责任,主要是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对父母监督的责任规定不够详细,有更多原则性和概括性的规定;二是父母违反相关规定后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界定;第三,缺乏相关的问责机构。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也得到这样的反馈——很多家长会觉得监护责任太大,无法承担。
根据云·佩佩的说法,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曾提出“风险社会”的理论,这意味着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社会给家庭带来了许多不可控制的风险。这种风险是普通家庭难以避免的。所以父母这样想是有道理的。
Xi·佩佩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这一理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某些方面难以规范当前的问题。有的家长认为,现在的监护责任太重,难以履行是正常的。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增设了家庭教育指导和政府保护的专章,也是针对这类问题。”云培智说。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涉及“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责令其缴纳保证金,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目前,迫切需要通过法律修正来细化未成年监护人的监管责任。我国以前的《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了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督责任,但不够详细。因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中,第二章“家庭保护”开始有了许多详细的规定。“据云介绍,只要我们在上述三个问题上,如监管责任的细化、法律责任的明确和问责权限的明确,我们就可以避免部分监护失职的问题。
取决于政府的作用
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6月22日,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0年第三次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以重庆市潼南区8名小学生溺水事件为警示,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要求,全力防范此类事件发生。
预警指出,呼吁全社会重视,积极参与对幼儿的夏季游泳安全教育、指导和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舆论氛围;加强学生校外游泳的监督管理,大力普及游泳知识和救助常识,提高幼儿的自救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呼吁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较大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齐心协力,为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搭建安全网,尽最大努力遏制青少年夏季溺水事件的发生。
针对后疫情时代如何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建议,要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救援技能,增加儿童活动场所,强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是安全教育的主战场,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制定安全教育课程和常态化,定期组织测试和考核,而不是满足于零敲碎打的短期项目培训和夏令营,真正做到“安全”,保证孩子的安全。
有业内人士指出,很多父母因为种种原因,觉得很难照顾好孩子。此时,如果有关部门坚持“儿童最大利益”的原则,就应该制定支持家庭育儿的社会政策和服务,采取措施帮助父母养育子女。这种儿童保护服务复杂简单,需要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配合。
Xi·佩佩说,中国的儿童福利政策近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中国的儿童福利政策主要遵循支持底层和填补空白的原则,重点是保护孤儿和残疾儿童。近年来,中国的儿童福利政策向适度包容转变,政府开始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护服务。“目前,许多风险不能由家庭独自承担,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行动。比如深圳现在就在这方面下功夫,提出要建设一个“爱幼城”,在市政规划建设中重视儿童的安全和方便,达不到标准就拒绝接受设施。因此,这种预防性儿童保护服务需要政府的责任和整个社会的合作努力来建立。”
尚还向《法制日报》记者强调,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如果学校附近或儿童常去的地方有开阔的水面,应尽量加围栏,避免儿童意外摔倒,为儿童创造更安全的环境”。
为了保护儿童的安全,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在加强预防溺水的工作,如在河流、湖泊、鱼塘等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人员检查等。最近,在一些地方,使用了人脸识别警告系统来防止溺水。只要学生在水边玩耍,系统就会自动报警。
“在社会管理中,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李玫瑾说。
记者赵丽实习生贾杰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暑假儿童溺亡事故频发生 安全教育不能停留在纸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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