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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2019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收益年度结算结束日期还有三天。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提醒尚未办理的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的【综合所得税年度结算】模块查看相关信息并办理。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需要对2019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版税等四项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与当年已预缴的税款相比,纳税人应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度结算,多退少补。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办理年度结算。
2019年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申请退税。包括2019年,综合所得金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年度中间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扣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依法确定的费用扣除、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或者捐赠,以及未申报或者未充分享受的综合所得税优惠等。
2019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包括两项或两项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的提高导致预缴税额低于年度税额的情况。
为避免因堆积申报而造成的拥堵,降低纳税效率,税务机关建议尚未进行年度最终申报的纳税人,在单位财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etax.chinatax.gov)进行年度最终申报并申请退税(补税)。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s2/】为什么要做年度结算?[/s2/]
简单来说,新税法实施后,单位会为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这只是预付款,可能多交,也可能少交。年度决算给纳税人“查补缺口”的机会,多退少还,确保改革红利的充分享受。
记者韩正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
标题:(民生)个税年度汇算30日截止 需要办理补税退税请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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